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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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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继续
冻结的公告

2016-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太化股份 编号:临2016-034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继续

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情况说明

2015年7月8日公司在指定网址和媒体披露的控股股东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36,167,296股,2016年7月5日冻结到期(详见:本公司临2015-022号公告)。现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6司冻098号)股权司法冻结通知,继续冻结上述股权的31,287,840股,冻结期限从2016年7月6日起至2018年7月5日止,继续冻结的股权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8%,占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23,653,339股的13.99%。截至到2016年7月6日控股股东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冻结股权为31,287,840股。

二、股权冻结事由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因历史债务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形成合同纠纷。2016年3月10双方达成债务重组合同。截止目前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履约还款7000万元,剩余尾款正按合同执行。

特此公告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