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03600 证券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0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永艺西路1号三楼培训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25日
至2016年7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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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7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7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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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参会登记时间:2016年7月20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永艺西路1号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者于2016年7月25日14:30前到达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熙、李伟
联系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永艺西路1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3300
电话:0572-5137669
传真:0572-5136689
邮箱:ue-ir@uechairs.com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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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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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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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00 证券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朱长岭、熊伟、张红英,董事何烽,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加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朱长岭先生和张红英女士提交了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经公司股东张加勇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谢咏恩先生、蔡海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交所审核无异议。谢咏恩先生和蔡海静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谢咏恩先生,1954年6月13日出生,中国国藉,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副教授。美国依阿华州立大学访问学者。历任中共杭州市委党校经济管理教研室主任,杭州大学金融贸易学院企业管理系副系主任,浙江省德清县副县长,浙江大学质量与品牌管理研究所所长,浙江省“浙江制造”品牌推进会副会长。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长期从事企业管理教育和诊断咨询工作,发表的著作有《现代企业管理学》、《旅游经济》、《涉外经济管理概论》、《县域经济管理概论》等。
蔡海静女士,1982年10月3日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副教授,浙江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对象、英国特许会计师(ACC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CPA-Canada)、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现任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浙江财经大学财务信息监管与会计准则规范研究室主任、浙江财经大学中美项目主任、浙江金科过氧化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6-030。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