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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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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补充公告

2016-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8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5月3日起停牌(详见公司2016-022号公告)。该事项已于2016年5月7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详见公司2016-024号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9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司已按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2016-025号公告、2016-027号公告、2016-029号公告、2016-030号公告)。

2016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2016-031号公告)。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详见公司2016-032号公告、2016-033号公告、2016-035号公告)。

2016年7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 年 7月7日起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2016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2016-037号公告),针对公告内容中“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进展情况之(一)”的内容,公司根据2016年5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发布〈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通知》(上证发〔2016〕19号)的要求,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自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对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多轮协商及沟通,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公司已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于公司本次重组申请停牌后陆续进场,开展相应的审计、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各中介机构选聘工作,但尚未与各中介机构签订相关协议。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按照计划顺利推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目前尚处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若立案调查结果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程构成影响,公司将及时更换独立财务顾问,以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进行,该事项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影响。

其他中介机构分别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上述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目前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