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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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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2016-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版)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3月31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一季度的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一)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8家,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通过新设子公司的方式新增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发行人根据新准则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了调整,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变化影响如下: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改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核算。截止到 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160,836.45元的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201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113,575.38万元、201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79,138.86万元的投资也进行了相应的追溯调整。

(2)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应当按照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分项列示,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原在资本公积核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33,668.66万元重分类至其他综合收益列报,201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10,809.56万元、201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10,948.94万元也进行了相应的追溯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

1、据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集团所属高速公路营运项目按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有关事宜的通知”(粤交集经〔2013〕3号),集团聘请了专业中介机构对集团所属控股的高速公路营运项目的车流量在2009年预测的基础上重新进行了预测,要求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高速公路营运项目自2013年1月1日起按新的预测车流量计提折旧。对此事项,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调整,该变更使2013年度路产折旧费用减少11,198.42万元,增加2013年净利润8,398.82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861.26万元,少数股东损益537.56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2013年本公司收购广东粤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嘉公司”)外方股东香港东南亚(中国)基建有限公司50%的股权后,粤嘉公司成为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路经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从2013年11月1日开始粤嘉公司路产折旧方法由年限平均法转为工作量法。对此事项粤嘉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调整,该变更使2013年度路产折旧费用减少350.86万元,增加2013年净利润350.86万元。

3、据省交通集团“关于粤英公路采用新测交通量进行折旧的批复”(粤交集财〔2014〕195号),省交通集团聘请了专业中介机构对粤英公路营运项目的车流量在2014年预测的基础上重新进行了预测,要求粤英公路营运项目自2014年1月1日起按新的预测车流量计提折旧。对此事项,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调整,该变更使2014年度路产折旧费用增加2,578.36万元,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644.59万元,2014年净利润减少1,933.77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353.64万元。

4、据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天汕公路采用新测交通量进行折旧的批复”(粤交集财〔2015〕92号),集团聘请了专业中介机构对天汕公路营运项目的车流量在2015年预测的基础上重新进行了预测,要求天汕公路营运项目自2015年1月1日起按新的预测车流量计提折旧。对此事项,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调整,该变更使2015年度路产折旧费用减少2,176.64万元,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0.00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增加2,176.64万元。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二)母公司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未经特别说明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7)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净资产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利息费用=(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六、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有息负债主要是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应付债券。

长期借款主要是质押借款。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长期借款中质押借款余额为4,026,136.93万元,主要是以高速公路收费权作为质押向银行借款。

长期应付款主要是发行人母公司广东省交通集团内部转借款项以及发行人以京珠高速公路路基路面资产及附属设施与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所确认的长期应付融资租赁款项。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为302,982.19万元。

应付债券主要为公司2014年度发行的10年期中期票据100,000.00万元和2015年发行的15年期企业债券200,000.00万元。

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的有息负债总额为511.90亿元,规模较大,发行人未来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

本期债券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存量的货币资金以及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按合并口径,2013-2015年末及2016年3月末,公司的货币资余额分别为494,809.51万元、531,142.54万元、354,569.87万元和556,841.48万元,2013-2015年度和2016年1-3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92,983.44万元、402,511.68万元、420,414.85万元和123,484.2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8,925.34万元、41,013.83万元、18,464.27万元和14,506.75万元。2013-2015年及2016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6,836.66万元、266,671.12万元、302,359.52万元和95,562.67万元。发行人充裕的货币资金、持续增长的营业收入以及稳定增长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将减轻发行人未来的偿债压力。

与此同时,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着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各银行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取得银行贷款授信总额度670.09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479.93亿元,尚未使用授信额度为190.17亿元。发行人足额的授信额度将为存量债务及本期债券未来的偿付提供一定的保障。

七、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后将引起公司财务结构的变化。下表模拟了公司的总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构在以下假设的基础上产生的变动:

1、财务数据的基准日为2016年3月31日;

2、假设本期公司债券完成全部发行30亿元,计入2016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3、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公司承担的相关费用;

4、假设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0亿元中,4亿元用于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揭西大溪至博罗石坝段建设,26亿元用于偿还借款;

5、假设本期公司债券在2016年3月31日完成发行并且交割结束。

单位:万元

根据上述分析,模拟数据显示的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将由68.74%上升至68.90%。本期公司债券(不超过30亿元)发行完毕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但仍处于合理水平。

八、资产权利限制情况分析

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以高速公路收费权作质押向银行借款,质押借款余额为411.61亿元,其中,计入长期借款的质押借款余额为402.62亿元,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性负债的质押借款余额为8.98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截至2016年3月31日,除上述资产质押情况外,发行人无其他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以及除此之外的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状况,经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债发行额度。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0亿元。其中,4亿元将用于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揭西大溪至博罗石坝段项目建设,4亿元将用于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含畲江、华阳支线)项目建设,42亿元将用于偿还借款。

同时,发行人承诺本次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核准的用途,并不会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会转借他人。

(一)偿还借款

待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和公司债务结构调整及资金使用需要,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所借借款。公司拟偿还的贷款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揭西大溪至博罗石坝段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分析

广东省GDP总量中的80%是由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完成的,广东省山区和东西两翼土地面积虽占全省土地面积的近70%,但多数地区经济非常落后,交通基础设施落后是这些地区经济落后的主要原因之一。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揭西大溪至博罗石坝段项目的实施,将极大地改善山区、粤东地区交通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对于完善广东省高速公路网、建立广州与汕头之间第二条高速公路通道、构筑揭阳、梅州和河源公路网主骨架也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的建成将形成河源、梅州及粤东地区通往广州及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新快速通道,并且将与广河、惠河、汕梅、深汕等多条高速公路形成高速公路网,为区域间交通出行提供多条快捷的路径,满足区域交通量增长的需求。同时,该项目的建设将改善河源市、梅州市和揭阳市的投资环境,加快珠三角产业转移的步伐,对于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揭西大溪至博罗石坝段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该项目起于揭西县大溪镇(对接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经揭西县龙潭、河婆,梅州市五华县梅林、华阳,河源市紫金县水墩、乌石、瓦溪、九和、蓝塘、义容、古竹,路线向西跨东江,终于惠州市博罗石坝,路线全长160.96公里,全线设大溪枢纽等17处互通式立交。采用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为34.5米。另设5条连接线:新建敬梓连接线8.4公里、蓝塘连接线7.7公里、古竹连接线2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利用旧路改造揭西连接线4.2公里、紫金连接线7.35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3米。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载荷等级为公路-I。

(2)项目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11年5月30日获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关于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揭西大溪至博罗石坝段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2011〕458号)。

该项目于2011年5月23日获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能评审查意见:《关于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揭西大溪至博罗石坝段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粤发改资环函〔2011〕440号)。

该项目于2011年2月23日获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40000201100148号)。

该项目于2011年1月19日获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环评批复:《关于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揭西大溪至博罗石坝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11〕21号)。

该项目分别于2013年2月7日、2013年2月7日、2013年3月29日、2013年3月29日获得国土资源部关于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源部关于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揭西大溪至博罗石坝段(揭西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3〕11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揭西大溪至博罗石坝段(紫金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3〕11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揭西大溪至博罗石坝段(惠州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3〕21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揭西大溪至博罗石坝段(五华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3〕217号)。

(3)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项目资金来源和建设进度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94.06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7.65亿元,占总投资规模的24.55%,项目资本金之外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银行贷款及其他债务融资方式。该项目已于2011年12月末开工,截至2016年3月末,已累计完成项目投资额143.07亿元。

(5)项目建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分析

①社会效益分析

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揭西大溪至博罗石坝段项目的实施,将极大地改善山区、粤东地区交通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对于完善广东省高速公路网、建立广州与汕头之间第二条高速公路通道、构筑揭阳、梅州和河源公路网主骨架也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的建成将形成河源、梅州及粤东地区通往广州及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新快速通道,并且将与广河、惠河、汕梅、深汕等多条高速公路形成高速公路网,为区域间交通出行提供多条快捷的路径,满足区域交通量增长的需求。同时,该项目的建设将改善河源市、梅州市和揭阳市的投资环境,加快珠三角产业转移的步伐,对于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②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该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预计经济内部收益率为10.55%,高于社会折现率8%;国民经济净现值为449,658万元;项目的动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19年。

(6)项目对发行人业务状况、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的现金回流为车辆的过路费收入。具体现金回流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三)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含畲江、华阳支线)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分析

项目的建设是贯彻落实《关于促进粤北山区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粤东地区实现“五年大变化”的指导意见》精神,促进粤北、粤东地区经济加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项目的建设是完善广东省高速公路网,优化沿线干线公路网布局,促进梅州、揭阳、汕尾三市路网主骨架形成的需要。项目建成后,将连通梅州市、揭阳市和汕尾市,与济广高速公路平远至兴宁段、汕尾至陆河高速公路共同构筑粤北山区至粤东地区的第二高速通道,加强梅州市与揭阳市、汕尾市的联系。因此,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广东省高速公路网、优化沿线路网布局、促进梅州市、揭阳市和汕尾市公路网主骨架的形成都具有重要意义。

2、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含畲江、华阳支线)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项目由主线、畲江支线、华阳支线三部分组成,总长约89.6公里,其中:主线起于五华县转水镇(对接济广高速平远至兴宁段),经五华县转水镇,终于五华县安流镇(对接规划的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长约46.3公里;畲江支线于横陂镇牛栏塘与主线分离,经五华县河东镇、油田镇,兴宁市水口镇,终于梅县畲江镇(接梅河高速公路兴畲支线),长约27.7公里;华阳支线起于安流镇,跨琴江,经梅林镇,终于樟树塘(接汕湛高速公路揭西至博罗段),长约15.6公里。

全线设大桥、特大桥20422米/52座(不含互通立交主线跨线桥),隧道406米/1座;设转水(枢纽)、五华、五华南、安流、畲江北(枢纽)、水口、河东、横陂、径口、梅林、樟树塘(枢纽)共11处互通式立交;设管理中心、服务区、养护工区各1处。

主线及支线均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里技术标准,其中:主线转水互通立交至横陂互通立交段约25.6段和畲江支线,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主线横陂互通立交至终点径口互通立交段约20.7公里和华阳支线,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8米。另设罗湖连接线2.6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3米;畲江北连接线长2.5公里,采用二级公里标准,路基宽12米。

全线桥梁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里-Ⅰ级。沥青混凝土路面

(2)项目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13年8月9日获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关于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含畲江、华阳支线)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3〕2305号)。

该项目于2015年11月16日获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能评审查意见:《关于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含畲江、华阳支线)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粤发改交通函〔2013〕1417号)。

该项目于2013年5月6日获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40000201300278号)。

该项目于2013年5月3日获得梅州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关于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含畲江、华阳支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梅市环审〔2013〕40号)。

该项目于2015年6月16日获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关于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含畲江、华阳支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5〕362号)。

(3)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项目资金来源和建设进度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3.5亿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其中,项目资本金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25%。项目资本金除省财政一次性补助15.2亿元外,其余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据省政府粤办函〔2012〕632号、建设〔2012〕991号、建设〔2013〕179号、建设〔2013〕393号文批复精神,该项目作为经营性收费项目建设,由省交通集团所属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和梅州市政府全资国有企业梅州高速公路公司按75:15:10比例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截至2016年3月末,已累计完成项目投资额23.91亿元。

(5)项目建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分析

①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将连通梅州市、揭阳市和汕尾市,与济广高速公路平远至兴宁段、汕尾至陆河高速公路共同构筑粤北山区至粤东地区的第二高速通道,加强梅州市与揭阳市、汕尾市的联系。因此,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广东省高速公路网、优化沿线路网布局、促进梅州市、揭阳市和汕尾市公路网主骨架的形成都具有重要意义。

②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该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预计经济内部收益率为11.05%,高于社会折现率8%;国民经济净现值为214,242.00万元;项目的动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18.41年。

(6)项目对发行人业务状况、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的现金回流为车辆的过路费收入。具体现金回流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0亿元,部分拟用于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揭西大溪至博罗石坝段项目、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含畲江、华阳支线)项目,剩余资金用于偿还借款。

(一)对公司资产负债水平的影响

1、以2016年3月31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假设本期债券30亿元完成全部基础发行和超额配售,且募集资金4亿元用于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揭西大溪至博罗石坝段项目建设,26亿元用于偿还借款,在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相关费用的情况下,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将由发行前的68.74%小幅上升至发行后的68.90%。本期30亿元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仍处于合理水平,维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

2、以2016年3月31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假设本次债券50亿元全部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8亿元用于项目建设,42亿元用于偿还借款,在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相关费用的情况下,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将由发行前的68.74%小幅上升至发行后的69.05%。本次50亿元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仍处于合理水平,维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

(二)锁定发行人财务成本

由于高速公路行业的特点,高速公路建设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等特点,而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可能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成本。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发行期限与项目周期相匹配,有利于发行人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贷款利率波动带来的财务风险,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对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严格的使用管理,加强业务规划和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整体经济效益水平,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资金安排使用,实行专款专用。

(一)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资金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签署了《2016年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发行人将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进行核查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出资人和发行人的利益。

(二)发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有关的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内建立了规范、高效、有序的财务管理体系,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组织规范。

目前发行人已制定并实施的相关制度有《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基本办法》、《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权限与职责管理办法》、《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印章使用管理办法》、《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通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规范流程,发行人将确保债券募集资金按照证监会核准的用途使用,降低偿付风险,保证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将定期在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而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将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

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最近一期末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除上述对外担保(不含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二、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十节 备查文件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3至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16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51楼

联系人:夏勇

联系电话:020-29006392

传真:020-29006327

邮政编码:510623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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