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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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6-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6-069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7月4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7月7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在董事会办公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有效地运用自有资金,支持控股孙公司生产经营,同意对控股孙公司安徽东瑞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继续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6-070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7月4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2016年7月7日上午10:30召开电话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瑞元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安徽东瑞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控股孙公司的发展建设,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东瑞投资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另外本次委托贷款由华尔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华尔泰的其他股东已将其所持有华尔泰的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降低了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6-07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对控股孙公司安徽东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瑞投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

东瑞投资由控股子公司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尔泰”)100%出资设立,公司持有华尔泰55%的股权。公司于2015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向东瑞投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期限1年。

至公告日,公司向东瑞投资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1500万元,并即将到期,东瑞投资向公司再次申请提供委托贷款额度。

鉴于华尔泰的其他股东已将其所持有华尔泰的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并且本次委托贷款由华尔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向东瑞投资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1、委托贷款金额、来源及期限

为有效地运用自有资金,支持控股孙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委托中信银行滁州分行向东瑞投资提供1500万元委托贷款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每笔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以与银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为准。

2、贷款主要用途

公司向东瑞投资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周转。

3、贷款利率

公司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与东瑞投资结算贷款利息。

4、委托贷款的担保

由华尔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东瑞投资提供的委托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

二、贷款接受方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东瑞投资成立于2012年1月9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涛,由华尔泰出资设立,为华尔泰100%控股子公司。东瑞投资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投资制造业、服务业等相关产业;建筑、设备制作安装,室内装修、吊装;物业管理。

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提供委托贷款的原因

公司向东瑞投资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周转。

四、独立董事意见

1、为保证东瑞投资的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东瑞投资提供不超过1500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本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每笔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委托贷款利率按不低于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定价合理,由华尔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3、同意公司向东瑞投资提供委托贷款。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为东瑞投资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控股孙公司的发展建设,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东瑞投资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另外本次委托贷款由华尔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华尔泰的其他股东已将其所持有华尔泰的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降低了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本公司累计提供委托贷款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近十二个月累计为控股子公司华尔泰及控股孙公司东瑞投资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0,500万元,未到期余额4,500万元,不存在逾期或超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详细如下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