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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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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6-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6-05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激励对象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为2015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16日(自主行权登记申报工作完成后,实际可以行权期限为 2015年7月20日起至2016年6月16日止)。截止2016年6月16日,激励对象张秋莲持有的可行权股票期权2.8万份未行权。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行权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注销。因此,公司决定注销张秋莲持有的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8万份(详见2016年6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激励对象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

2016年7月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张秋莲逾期未行权的2.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