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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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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16-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78,351,6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4.47%)的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洪计划在2016年7月13日—2017年1月12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72,4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94%)。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洪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以下简称“林氏家族”)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52,114,228股,占公司总股本728,727,553股的34.6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林文洪先生持有闻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洪

2、减持原因:支付上市公司传统主业资产剥离的交易价款;偿还前期支付给上市公司各款项的借款;上市公司未来发展若有资金需求,可提供财务资助。

3、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即持有的股份

4、减持期间:2016年7月13日—2017年1月12日(不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6、价格区间:不低于12元/股

7、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林福椿先生拟减持不超过5,607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7.69%;

林文洪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64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25%;

以上合计拟减持不超过7,247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9.94%。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控股股东林氏家族相关承诺情况如下表:

截止本公告日,林氏家族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告为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做出的预披露信息。

2、林氏家族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

3、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4、公司将督促林氏家族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林福椿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林文洪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6-073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