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信多因子量化股票型基金在
京东平台发售及实行认购费率优惠的
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16年7月11日起,通过建信京东官方店铺发售建信多因子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952,以下简称“本基金”),并且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内对投资者通过建信京东官方店铺认购实行费率优惠。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1、适用基金
建信多因子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952)
2、适用时间
2016年7月11日起至2016年8月5日
3、适用对象及渠道
通过建信京东官方店铺认购本基金。
二、优惠费率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建信京东官方店铺认购本基金享受认购费率1折优惠,优惠后认购费率不得低于0.12%,原认购费率低于0.12%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三、重要提示
1、本次认购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基金在募集期间通过建信京东官方店铺认购费率。
2、通过建信京东官方店铺认购本基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5日15:00点。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3、京东基金销售平台如有不同规定,投资者在京东基金销售平台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平台的相关规定。
4、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5、本次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四、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本公司联系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或010-66228000)。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专业审慎、客户至上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最低收益,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谨慎选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七日
关于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修改
基金合同的公告
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38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合同于2014年6月17日生效。自本基金合同生效至今,基金管理人一直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关于修改货币市场基金合同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修改《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此外,本公司根据《基金合同》修改内容及实际情况对《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进行修改,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及完善表述等;本公司将在更新的《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本次《基金合同》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进行修改,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对照表》。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登载于公司网站。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了解详情。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9日
《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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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信货币市场基金修改
基金合同的公告
建信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6年3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56号文批准。本基金合同于2006年4月25日生效。自本基金合同生效至今,基金管理人一直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关于修改货币市场基金合同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修改《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此外,本公司根据《基金合同》修改内容及实际情况对《建信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进行修改,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及完善表述等;本公司将在更新的《建信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本次《基金合同》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进行修改,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对照表》。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建信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建信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登载于公司网站。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了解详情。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9日
《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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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535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17日生效。自本基金合同生效至今,基金管理人一直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关于修改货币市场基金合同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修改《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此外,本公司根据《基金合同》修改内容及实际情况对《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进行修改,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及完善表述等;本公司将在更新的《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本次《基金合同》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进行修改,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对照表》。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登载于公司网站。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了解详情。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9日
《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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