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6 证券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6-048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7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发路101号致远国际商务大厦18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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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孔丽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王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副总经理潘翠英女士因事未列席会议,其他4名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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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及估值调整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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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对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金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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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现金对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他与增资相关的具体事项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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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属于特别决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3属于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议案1、2均获得了持股5%以下股东过半数以上通过。
议案1、2、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股份484,477,094股、14,800,000股,对上述议案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费夏琦、王珊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