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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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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6-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6-001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6年7月6日、7月7日、7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6年7月6日、7月7日、7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通过公司自查、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询问函等方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是否出现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是否出现大幅波动。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出现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未出现大幅波动。

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二)公司于2016年7月6日完成首发上市,市场对于公司股票的购买热情很高,是造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主要原因。

(三)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涉及其他应披露事项,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或更正之处。

三、公司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