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发行人制定了《财务负责人管理暂行规定》和《外派财务负责人管理规定》,建立财务人员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对财务经理的考评、聘用、晋级、降级等管理。
(3)发行人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引导和建立以预算目标为中心的各级责任体系。
(4)发行人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付款审批流程管理办法》,加强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的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收付安全。
(5)发行人制定了《费用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6)发行人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的固定资产经营和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实现集团资产的保值增值,推进集团发展战略的实施。对外投资的原则包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府监管/主管部门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和地区产业政策,符合集团的发展战略;维护集团利益,提高集团的竞争优势,实现效益最大化;采取审慎态度,对投资项目的实施全过程进行风险监测管理,兼顾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对外投资管理组织机构在集团层面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为集团董事会,负责保证集团建立完善的对外投资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第二层为集团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战投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议评估集团投资计划及具体投资方案,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意见;第三层为投资管理部、财务管理部、风控合规部等,负责根据集团对外投资战略和董事会决议,具体组织实施对外投资。上述部门相互独立,协调配合,形成专业分工完善、风险控制严密的对外投资管理架构。
4、资金管理办法
发行人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运作,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收付安全。该办法规定了资金管理的职责、授权批准、资金筹集与使用、现金、银行存款、备用金、闲置资金、对外担保及银行授信等事项。发行人资金管理遵循安全性、效益性和集中性原则。集团资金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根据集团发展战略,规划,调整公司资金结构与分布;组织调度资金,根据财务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核拨资金;负责出纳结算;维护与银行的信贷关系,统筹规划并办理银行授信业务;寻找合理的理财产品,保证资金合规、安全条件下的收益最大化;组织公司资金的核算工作,及时反映资金信息;监督检查各单位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并对发现问题做出处理;统一管理集团公司及下属各操作管控型子公司的筹、融资工作;对外担保事宜;负责贷款卡申请、年审和银行信用等级评估工作;关注国家经济、金融政策,收集相关信息,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等。
5、预算管理制度
发行人建立《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发行人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促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督促和引导切实建立以预算目标为中心的各级责任体系,完善集团内部控制机制。集团预算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战略导向,科学管理原则;目标控制,分级实施原则;防范风险,现金贡献原则;结合实际,费用匹配原则。
6、信息披露制度
发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属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组织和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具体承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应勤勉尽责,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遵循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共18家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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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的其他重要权益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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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发行人虽持有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64%股权,但其对天马微电子不具有实质控制权,不参与经营管理,故未并入合并报表范围。
2、发行人虽持有厦门博灏投资有限公司97.56%股权,但其对博灏投资不具有实质控制权,不参与经营管理,故未并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厦门市财政局。
2、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见上一节“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有13家联营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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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关联交易主要为厦门国际信托和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购买自己或对方发行的资管或信托计划,此部分关联交易金额为102,050.20万元。此外,金圆集团、金圆产业购买厦门国际信托产品余额为3.575亿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金圆集团购买厦门国际信托的信托计划共计3.2亿元,信托计划中,受托人为厦门国际信托,委托人为金圆集团,具体构成如下:
金圆集团购买厦门国际信托信托计划具体构成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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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截至2015年12月31日,还有一笔信托计划金额为0.375亿元,受托人为厦门国际信托,委托人为厦门金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具体构成如下:
金圆产业购买厦门国际信托信托计划具体构成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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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厦门国际信托和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购买自己或对方发行的资管或信托计划,此部分关联交易金额为102,050.20万元,明细如下:
厦门国际信托、圆信永丰基金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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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厦门国际信托、圆信永丰基金相关的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厦门国际信托、圆信永丰基金相关的关联交易明细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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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际信托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和金圆集团、金圆产业购买厦门国际信托信托计划均按照市场化进行操作。
根据信托合同,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计划财产过程中,存在如下风险,可能导致信托财产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管理风险、行业风险、财务风险、投资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信托资金被挪用的风险,提前还款风险,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风险,担保物贬值及变现迟延风险,受托人的管理风险,以及信托资金到期无法偿还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
法律和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尽职调查不能穷尽的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信托合同中关于委托人的权利义务约定如下:
1、委托人(受益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获取信托财产运作状况的资料,并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受益人自信托成立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
(3)受益人的受益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
(4)因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约定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受益人)有权要求赔偿;
(5)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时,有权要求受托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6)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计划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信托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受益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委托人应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交付信托资金,并以信托财产承担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有关费用及税收;
(3)委托人应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拥有者,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信托计划;
(4)委托人应保证所交付的信托资金若属与他人共有财产的,应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5)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支付信托报酬;
(6)受托人在处理信托事务中垫付了有关费用或因正当处理信托事务而使自己遭受损失的,由委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承担;
(7)委托人(受益人)不得从事任何有损于信托计划财产或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8)委托人保证已就设立信托向其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保证参与本项目已取得内部授权和外部批准,手续合法有效;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信托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根据信托合同,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计划财产过程中,存在如下风险,可能导致信托财产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管理风险、行业风险、财务风险、投资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信托资金被挪用的风险,提前还款风险,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风险,担保物贬值及变现迟延风险,受托人的管理风险,以及信托资金到期无法偿还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
法律和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尽职调查不能穷尽的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三)关联担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54,506万元,担保明细如下:
截至2015年12月末发行人对子公司担保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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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
发行人是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厦门市财政局履行出资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厦门市财政局是经福建省委省政府、厦门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内设部门,副厅级单位。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制定地方国库管理和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制定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办法等。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其股东,厦门市财政局。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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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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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董事会成员
许晓曦先生,46岁,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金圆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历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业务员、部门副经理、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厦门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厦门国际金融管理学院董事长。
陈小林女士,52岁,大专学历,现任金圆集团副总经理、董事。历任福建农林大学农经系农村金融教研组助教;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教育培训处职员、营销部科长、风险部助理、教育培训处副处长、银行保险部主持工作、客服中心副总经理、省公司副总经理。
黄昆明先生,49岁,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金圆集团副总经理、董事。历任厦门市审计局基建审计处科员、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科员、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主任科员;厦门市稽查特派员办公室助理稽查员;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厦门市财政局基本建设与债务处处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
洪文瑾女士,52岁,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金圆集团副总经理、董事。历任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厦门建发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建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薛荷女士,50岁,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金圆集团副总经理、董事。历任南京市体改委科员、福建省华兴信托投资公司东街口营业部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福建省华兴集团办公室负责人;福建省华兴创业投资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吴钢先生,46岁,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金圆集团总经理助理、董事。历任花旗银行厦门代表处助理客户主任;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客户经理;厦门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经理;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信贷管理部、信贷控制部和风险管理部副处长、放款中心主任。
林漳龙先生,50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集团风控合规部总经理、职工董事。历任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厦门市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发展部、投资部、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黄威飘先生,51岁,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金圆集团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历任厦门市审计局金融审计处副处长、处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处长;厦门市国资委监事会稽查专员,厦门建发集团、厦门轻工集团、厦门市政工程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莉女士,46岁,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金圆集团监事。历任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党办副主任;厦门海湾投资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厦门紫星教育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咨询师。
丁爱忠女士,47岁,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党办主任、监事。历任厦门医药采购供应站配送中心经理助理、药品经营部经理助理、采购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兼综合管理部经理;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兼综合管理部经理。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杨清榕先生,47岁,研究生学历,现任金圆集团总会计师。历任厦门市贸发委计财处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厦门市商贸局对台贸易处处长、厦门市商务局规划财务处处长。
郑木清先生,48岁,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金圆集团总经理助理。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计划财务部等主任科员、利率处负责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总部高级证券分析师、投资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总裁特别助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助理;东吴基金管理公司总裁助理、量化投资总监兼量化投资部总经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金圆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外无兼职,在金圆集团子公司的兼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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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违法违规情况
1、公司最近三年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最近三年内,本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述情况,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发行人的主要业务
(一)主营业务总体情况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正式将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响应国家号召,更好地建设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厦门市委、市政府在厦门岛东部规划了约22平方公里作为两岸金融中心开发区域。2011年7月,厦门市政府批准,并授权厦门市财政局履行出资职责,设立了国有独资的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海峡两岸产业对接重要载体、厦门金融投资控股主要渠道和两岸金融中心开发全新平台,自成立以来,金圆集团坚持做大做强国有资产的经营理念,迅速拓展业务局面,目前已形成贸易、金融、两岸金融中心开发运营与新兴产业投资等几大业务板块,并在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1、贸易板块方面,发行人于2014年8月投资设立了厦门金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圆产业作为金圆集团贸易和新兴产业投资的平台,目前已成为发行人重要的现金流贡献来源;
2、金融板块方面,发行人控股了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推动成立了福建第一家两岸合资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第一支百亿级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福建第一家金融管理学院厦门国际金融管理学院、厦门第一家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厦门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厦门湖里诚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第一家科技担保公司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科技担保分公司、厦门第一家资产管理公司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正逐步形成涵盖证券、信托、基金、担保、创投、资产管理、融资租赁、小贷公司等在内的金融控股板块;
3、两岸金融中心开发运营板块方面,即片区板块。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设立于2012年,负责两岸金融中心核心启动区的开发建设;厦门城市开发公司,作为厦门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融资开发平台,自2014年开始正式运营,形成片区板块收入;
4、新兴产业投资方面,发行人已作为市政府出资代表先后投资入股天马微电子、华强科技、博灏投资和联芯集成四家公司。其中对天马微电子、博灏投资、联芯集成的投资通过第三方回购退出,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也不参与分红或承担亏损,不承担企业经营风险。目前新兴产业投资方面尚未实现收入及盈利。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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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5,477.33万元、124,085.49万元、198,981.16万元和45,363.28万元,营业收入规模增长迅速。2013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由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组成;自2014年度下半年金圆产业成立以来,公司贸易板块收入大幅增加。因此,201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大幅提高,较2013年度增长91.00%。
伴随着贸易板块的迅速发展,发行人的营业成本也随之大幅增长。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1,686.59万元、67,215.95万元、128,627.62万元和30,904.68万元。公司营业成本增加主要是由于从2014年度开始,贸易板块开始运营,该板块的收入占比较高。相应的,因贸易板块收入占比迅速提升,发行人毛利率也出现下降:2014年度,公司毛利率为45.83%,较2013年度的97.42%下降51.59%,主要是由于:(1)2014年度新增贸易板块,贸易板块毛利率极低,但是业务收入占比较大,从而拉低了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整体水平;(2)2014年度发行人利息净收入、金融板块的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未计入营业收入,而该类业务的净收入毛利率极高。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分别为63,790.74万元、56,869.55万元、85,507.36万元和10,359.71万元。金融板块是发行人毛利润的主要来源,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金融板块毛利润占公司毛利润的99.82%、96.18%和92.28%。
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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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上看,贸易板块目前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贸易板块收入分别为66,665.29万元和124,272.9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4.26%和62.90%;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金融板块收入分别为64,112.15万元、53,604.31万元和67,119.1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9.67%、43.63%和33.97%,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 2013年度公司片区运营开发板块尚未实现收入;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片区运营开发板块收入分别为599.15万元和2,351.99万元,较往年大幅提升,但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仍很小。
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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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上看,贸易板块目前是发行人的主要成本构成部分,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贸易板块成本分别为66,594.03万元和124,360.52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99.07%和97.66%。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金融板块成本分别为0万元、83.79万元和2,306.00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0%、0.12%、1.81%,其中,2013年度金融板块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净收入入账,未单独列示主营业务成本。2014年度,公司片区开发运营板块对应的成本主要为人工费用,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片区开发运营板块成本分别为20.07万元和56.99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0.03%和0.04%,占比很小。
(二)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贸易板块
贸易板块为目前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最大的业务板块。2014年度,公司贸易板块收入为66,665.2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4.26%;2015年度,公司贸易板块收入为124,272.9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62.90%。收入、占比均呈上升趋势。主要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大宗商品贸易是发行人贸易板块的主要收入来源,目前主要贸易品种有金属产品、化工产品和农副产品等。金圆产业首先秉持"风险第一"的原则,采购及定价机制可归纳为以销定购,在扣除成本费用后微利。以销定购机制,即“销售—采购—生产”流程。此种机制的目的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各种物资进行以销定购,达到降低库存,增加公司流动资金,降低采购、保管成本,提高公司利润。开展贸易业务时,公司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交易量和合作情况进行议价,并运用保险、期货、期权等多种金融工具管理市场风险。
(2)贸易产品分类销售额情况
发行人贸易产品分类销售额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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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外贸易情况
①内外贸易额及占比
发行人内外贸易基本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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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贸易产品营业收入及占比情况
发行人贸易产品营业收入及占比(国内贸易)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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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贸易产品营业收入及占比(国际贸易)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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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贸易产品毛利率情况
发行人贸易产品毛利率(国内贸易)
■
发行人贸易产品毛利率(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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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发行人前五大下游客户销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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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发行人前五大上游供应商采购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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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要贸易品种的销售渠道分布情况
发行人主要贸易品种销售渠道分布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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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板块
金圆集团的金融板块主要包括信托、担保、金融投资、创业投资等业务,金融板块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厦门市金财投资有限公司和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厦门金财公司主要承担发行人对接两岸金融业务、主导进行市级金融投资的职能,其子公司包括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厦门创投系市政府开展有关创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的平台,厦门创投暂未确认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其他业务收入及投资收益。
发行人最近三年金融板块主要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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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信托业务
发行人信托业务由厦门国际信托负责,发行人通过厦门市金财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厦门国际信托80%的股份。厦门国际信托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前身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由厦门市财政局下属的厦门经济特区财务公司组建而成,成立于1985年1月。
厦门国际信托盈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信托业务的手续费及佣金,二是固有资金运作收益。信托业务主要是通过设立各类资金信托及财产权信托,为委托人管理信托资产,收取手续费及佣金;固有业务主要是通过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及发放贷款等业务,取得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
①固有资产投资
在固有资产投资方面,厦门国际信托主要业务包括开展流动资金贷款、融资租赁、金融股权投资和金融产品投资等。
厦门国际信托投资资产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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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15年末,厦门国际信托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账面金额为123,039.23万元,其中投资成本为120,358.35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2,680.88万元。
截至2015年末,厦门国际信托投资资产规模进一步上升,投资资产余额364,370.80万元;其中信托产品投资余额123,039.23万元,其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62651.43万元,股权投资余额50844万元,股票余额11,965.75万元,基金余额15,870.39万元。2015年度,厦门国际信托实现利息收入2,834.34万元,投资收益37,180.56万元。厦门国际信托的受托资产不计入金圆集团的资产负债表。
②信托资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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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际信托受托资产管理方式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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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信托客户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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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最近两年信托资金前五大投向客户
金额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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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信托净资本和风险资产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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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末,厦门国际信托不良资产共5笔:
发行人信托不良资产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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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除昌泰纸业1401、1402、1403号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外的四个项目均属于通道类业务,根据信托合同,该类信托产品风险由单一委托人承担,厦门国际信托作为受托人不承担项目风险,并按照委托人指令进行后续事务管理。因此,上述单一资金信托不会对发行人造成实际损失。
昌泰纸业1401、1402、1403号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厦门国际信托已提前终止该集合信托,并已向委托人分配收益。
(2)担保业务
发行人担保板块由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负责,主营业务包括各项融资性担保、非融资性担保以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等业务。厦门担保原名厦门市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是金财公司的子公司,即发行人的三级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由厦门市财政局投资组建,初始注册资本10,000万元。2004年,厦门市财政局将厦门担保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厦门国际信托;2007年,厦门国际信托将厦门担保100%的股权转让给厦门港务控股;2010年,厦门港务控股对厦门担保新增注册资本5,000万元,变更后厦门担保注册资本15,000万元;2012年,厦门港务控股将厦门担保100%的股权划转注入金财公司;后金财公司多次对厦门担保进行增资。截至2015年末,厦门担保注册资本为51,570万元。
厦门担保盈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通过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以及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等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获得担保费收入;二是通过自有资金投资运作获得投资收益。
发行人担保业务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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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担保余额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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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担保余额行业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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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末及2015年末发行人担保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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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占比指担保金额占总担保余额比重。
从担保余额客户情况来看,截至2015年末,厦门担保单一最大客户担保责任余额占总担保余额的3.21%,最大五家客户担保责任余额占总担保余额的14.17%。由此可见,厦门担保对前五大客户的担保集中度较低,客户分散程度较高,风险控制能力较强。
最近三年发行人担保余额期限分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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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发行人担保代偿情况
单位:个,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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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代偿回收率=本年累计代偿回收额/(年初代偿余额+本年度累计担保代偿额)
担保代偿率=本年度累计担保代偿额/本年度累计解除的担保额×100%
截至2015年末,厦门担保资产总额达到82,330.42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3901.61万元,投资性资产规模62039.89万元,2015年实现投资收益3990.09万元。
(3)创业投资业务
发行人创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由发行人子公司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创投”)运营,厦门创投自2011年12月成立以来,通过积极践行“母基金”发展战略,引导全球资本汇聚厦门,促进厦门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实现资本的长期增资。目前厦门创投运作的基金分三类,分别是母基金、产业引导基金和城市发展基金。
①母基金
截至2015年12月末,基金累计完成54个投资项目,完成投资金额12.63亿元,主要投资于软件信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国家战略重点发展产业:
发行人创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项目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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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子公司厦门创投共设立7支创投基金和2支股权投资基金,其中,有2支创投基金刚完成资金募集,尚未对外投资,故未在表中列示;表中的投资金额均为各只基金的投资金额,并非厦门创投的投资金额。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基金A已退出项目投资收益率为33%,基金D已退出项目投资收益率为33%。以上基金存续期为7-10年,基金投资回报情况需待基金退出后结算确认,基金投资情况参考上表。厦门创投的管理费收入主要来源于产业引导基金的管理费收入、创新类业务的管理费收入以及其它业务管理费收入。
从2013年末到2015年末,基金管理总额和投资金额如下:
厦门创投母基金管理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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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创投作为基金及其管理公司的股东,利润来源于基金的投资收益及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收益。
②产业引导基金
2014年12月厦门市政府决定成立规模为100亿元的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共同投向厦门市拟重点打造的十大千亿产业链建设。发行人作为市财政的出资代表,厦门创投作为产业引导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负责日常运营管理。根据《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厦门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促进优质产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向厦门聚集。厦门创投作为引导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利润来源于产业引导基金的管理费收入和参股子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收益。
③城市发展基金
厦门创投与平安银行及中国工商银行合作拟设立2支城市发展基金投资于厦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毎支基金规模预计为100亿元。此外,厦门创投作为基金管理人,与平安银行合作,在漳州设立了一支城市发展基金,投资于漳浦县古雷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金规模为62.5亿元。
厦门创投作为城市发展基金的管理机构,利润来源于城市发展基金的管理费收入。
(4)金融板块其他业务
发行人金融板块业务还包括基金管理业务和金融管理学院等,基金管理业务由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信永丰基金”)负责,金融管理学院由厦门国际金融管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负责。
3、片区运营开发业务
发行人片区运营开发板块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负责,目前主要承担厦门两岸金融中心核心启动区配套设施代建业务。2014年度,片区开发运营板块实现代建业务收入599.15万元。
发行人代建的在建项目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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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代建的在建项目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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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的项目均合法合规:2012年6月11日取得厦门市规划局关于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全部项目用地的规划意见函(厦规审函[2012]4号、厦规审函[2012]5号),2012年10月23日取得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开发用地红线的批复(厦府地[2012]304号、厦府地[2012]370号),2012年9月10日取得厦门市发改委关于厦门两岸金融中心核心启动区市政道路一期、市政道路二期、金钟路以北片区、金钟路以南东片区、金钟路以南西片区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并已取得上述五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4、其他业务板块
发行人其他主营业务板块收入主要来源于物业服务管理和租金收入,由发行人子公司厦门金圆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为发行人投资建设的厦门国际金融中心提供物业服务管理和办公楼租赁服务。厦门国际金融中心是两岸金融中心一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环岛路会展北区,建筑面积108154平方米,地上49层,地下3层,建筑高度212.65米,是两岸金融中心开发片区的地标性建筑之一。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发行人子公司厦门金圆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14.06万元、1,990.15万元和1,585.91万元。
5、主营业务其他增长点
除上述主营业务外,发行人目前还有棚户区项目“统借统还”平台、公房改造、新兴产业投资等暂未实现营业收入但未来将成为发行主营业务收入有利补充的业务。
(1)厦门城市更新改造
厦门城市更新改造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厦门市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开公司”)负责,主要从事棚户区改造(含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片区开发等项目)、土地一级综合开发、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投融资建设与运营管理等业务。
① 户区改造投融资管理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资金调度和融资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市政府授权城开公司作为全市唯一的棚改项目“统借统还”平台,具体工作包括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可研编制和各审批事项的报批工作,将批准纳入统贷平台贷款的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申报贷款,按照市政府与国开行确定的统贷统还模式统筹做好贷款资金的拨付、还本付息等工作,并使用好棚户区改造贷款政策性信贷资金,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款保障机制,吸引政策资金支持。
② 厦门城市更新改造
城开公司已与思明区政府下属国企合资成立承担思明辖区内的直管公房与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拟通过旧房改造等方式提升公房使用价值,城开公司将分享公房资产运营业务及价值提升红利。
(2)新兴产业投资板块
发行人新兴产业投资板块主要由发行人集团本部、子公司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厦门金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截至2015年末,新兴产业投资公司包括发行人投资参股厦门华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华强”)、发行人子公司金财产业控股投资的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天马”)、发行人子公司金圆产业控股投资的厦门博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博灏”)和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芯集成”)。其中对厦门天马、厦门博灏、联芯集成的投资通过第三方回购退出,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也不参与分红或承担亏损,不承担企业经营风险。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对厦门华强、厦门天马、厦门博灏、联芯集成投资总额已达940,386.22万元,2016年度计划对联芯集成投资4.4056亿美元,对厦门华强预计投资2.075亿元。投资资金由厦门市财政局分期注资拨付,2017年暂无投资安排。
发行人新兴产业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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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厦门天马微电子项目
厦门天马由发行人子公司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厦门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注册资本88亿元,主要从事中小尺寸显示屏的研发与生产,厦门天马微电子项目属厦门千亿产业集群之一。厦门天马微电子项目一期总投资额70亿元,二期总投资120亿元,一二期总投资190亿元,资本金总投88亿元,金财产业出资比例为64%(即56.32亿元),其他三方股东合计出资36%。2012年12月29日,厦门天马项目一期国内第一条第5.5代低温多晶硅(LTPS)TFT-LCD及彩色滤光片(CF)生产线全线打通;2013年6月进入试生产阶段,小范围批量出货;2014年初产能开始快速爬坡,2014年4月份产能达到正式投产标准。该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移动终端、车载显示、娱乐显示、工业仪表、办公显示等中小尺寸中高端显示市场。项目建成达产后,有助于推动地方产业升级,有助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创新产业的聚集和示范。
厦门天马微电子项目二期于2014年12月开始建设,将建设第6代低温多晶硅(LTPS)TFT-LCD及彩色滤光片(CF)生产线,于2016年2月点亮生产线。二期项目玻璃基板尺寸为1500mm*1850mm,LTPS阵列基板玻璃每月投入量3万片,彩膜基板玻璃每月投入量6万片,年产显示屏或模块8,210万块。
根据相关协议规定,厦门天马其他三方股东承诺同意自厦门天马二期项目首期增资款到位之日起5年期满前内,受让(或指定其关联公司受让)金财产业持有的厦门天马64%股权,受让价格为出资本金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之和。金财产业不参与厦门天马经营管理,也不参与分红或承担亏损,不承担厦门天马经营风险。
厦门天马微电子项目合资方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厦门有限公司同属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航国际”)控制。中航国际成立于1983年4月12日,注册资本957864.17万元,公司前身为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控股的大型国有控股集团公司。中航国际在全国各大主要城市均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46个国家和地区建有107家海外机构,客户遍及18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深天马、飞亚达、中航地产、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国际控股、中国航空工业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环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国际船舶控股有限公司八家国内外上市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国际航空、贸易物流、零售与高端消费品、地产与酒店、电子高科技、资源开发六大领域,并以国际航空为核心业务。截至2015年末,中航国际资产总额28,196,185.12万元,负债总额21,324,234.62万元,净资产6,871,950.50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3,283,768.29万元,利润总额744,445.07万元。
②厦门华强文化科技项目
厦门华强文化科技项目由厦门华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厦门华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2,500万元,发行人投资参股20%,深圳华强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
厦门华强将利用厦门滨海旅游资源,打造集文化产业研发基地、文化科技主题公园、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综合大规模文化旅游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0亿元,其中一期厦门方特梦幻王国主体工程于2012年10月基本完工,2013年4月28日开业,项目以科幻、动漫结合互动式娱乐为最大特色,包括飞越极限、逃出恐龙岛、生命之光、飞翔之歌等40多个主题娱乐项目,2015年厦门方特梦幻王国接待游客合计86.97万人次。
二期主题公园中国东方神画(即为华强集团招股说明中所提“厦门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园(暂定名)”),将采用高科技融合动漫卡通、电影特技等国际时尚娱乐元素和中国传统文化,项目预计于2016年下半年开园,一期及二期预计年接待游客600万人次,成为粤东、浙闽地区“辐射式”文化旅游支柱和品牌。目前二期主体公园土建工程中地下施工已完成,建筑物大部分已封顶。道路已建设完成。装饰工程、空调消防工程、园林园建工程已开始进场施工。
深圳华强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文化内容产品及服务和文化科技主题公园为主营业务的大型文化企业,通过实施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战略,公司形成了以创意设计为龙头,以特种电影、动漫产品、主题演绎、影视出品、影视后期、文化衍生品、文化科技主题公园为主要内容的优势互补的全产业链。2010年至2014年,深圳华强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五年获评"中国文化企业30强"。
③厦门博灏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厦门财政局厦财外(2014)12号文批复,发行人子公司金圆产业与厦门友宏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宏贸易”)共同设立厦门博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灏投资”),注册资本为20.5亿元,金圆产业出资20亿元,出资比例为97.56%。博灏投资将投资LED外延、芯片的研发与制造产业化项目和微波项目。
根据相关协议规定,厦门友宏贸易有限公司承诺在本公司出资到位之日起5年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回购金圆产业持有的博灏投资的所有股权,回购价格为出资本金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投资收益。发行人子公司金圆产业对不参与博灏投资经营管理,也不参与分红或承担损失,不承担博灏投资经营风险。
④联芯集成电路
根据厦门财政局厦财外(2014)49号文批复,发行人子公司金圆产业与台湾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联电”)、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电子信息”)共同设立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69,779.40万元,发行人计划出资37.42亿元,已完成出资10.39亿元,持股29.47%。厦门联芯集成电路项目预计总投资额62亿美元,预计于2016年第四季度试投产。
联芯集成公司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联芯集成公司主要是晶圆代工,接受其他IC设计公司(如联发科、高通、博通公司等)委托制造集成电路产品,产品主要供应电子信息领域,包括计算机、手机、汽车电子、军事应用等多方面领域,因为产品定位较为高端,进入门槛高,市场竞争较小,因此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预计本项目建成并达产后,12寸晶圆产能将达到每月5万片,年创产值9.3亿美元。
根据相关投资协议,发行人子公司金圆产业和福建电子信息公司的资本金全部到账后第7年开始,三年内由台湾联电完成全部回购,回购价格为实际投入资本金加10%的固定收益。发行人不参与联芯集成经营管理,也不参与分红或承担损失,不承担联芯集成经营风险。
台湾联电成立于1980年,是台湾第一家半导体公司,是世界晶圆专工技术的领导者,持续推出先进制程技术并且拥有半导体业界为数最多的专利。台湾联电的客户导向解决方案能让芯片设计公司利用本公司尖端制程技术的优势,包括通过生产验证的65纳米制程技术、45/40纳米制程技术、混合信号/RFCMOS技术,以及其它多样的特殊制程技术。联电在全球约有12,000名员工,在台湾、日本、新加坡、欧洲及美国均设有服务据点,以满足全球客户的需求。2015年度台湾联电营业收入为14,483,042万元新台币。
(三)发行人主要在建及拟建项目情况
1、在建项目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和拟建工程项目包括代建项目如下:
发行人在建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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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是厦门市财政局于2012年作为发行人资本金注入,该项目包括厦门(新)站前南北广场、BRT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停车场、地下轨道交通1、4号线土建预留工程、高架桥、道路、地下停车场及地下商业广场等。项目占地面积约18万平方米,于2008年正式开工,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厦门(新)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于2007年12月14日获得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新)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厦发改投[2007]749号)。
(上接27版)
(下转2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