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0版)
4、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4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因该授信额度有效期调整为1年,已于2016年3月20日到期。因此2016年7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及《关于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及先锋居善合计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作为该授信额度的调增和续期申请。公司向先锋居善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公司整体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需要。先锋居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责任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先锋居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04%。截至2016年7月8日,加上本次担保金额25,0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泽担保”)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1,609 万元(其中99.73%为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世联信贷及先锋居善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44%。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6-092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
基于前期各方论证结果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改。议案中对前期《公司章程》的部分修订进行调整,《公司章程》其余修订内容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修订内容与于2016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中的修订内容一致。此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为《公司章程》部分修订调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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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6—093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会议决议定于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会议决议定于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26日—2016年7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26日下午3∶00至2016年7月2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7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及时间
(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4)发行数量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6)限售期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8)股票上市地点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0)决议的有效期限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7、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7月11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4、5、6、7、8、10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9为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4、5、6、7、8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7月25日、7月2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必须在2016年7月26日下午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5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2162144、0755-22162824
传真:0755-22162231
联系人:赵飞鸿、叶建初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5
2、投票简称:世联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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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7月27日早上9:30—11:30 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7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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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对议案的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6—094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6年7月8日,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承接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的《关于更换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本公司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吕晓峰先生由于工作安排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的工作有序进行,中信建投证券将委派隋玉瑶先生接替吕晓峰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侯世飞、隋玉瑶,持续督导期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附:隋玉瑶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附:隋玉瑶先生简历
隋玉瑶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华夏银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华夏银行2014年二级资本债券、华夏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北京银行2015年二级资本债券及金融债、北京银行2015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北京银行2016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在会项目)、北纬通信非公开发行股票、燕京啤酒公开增发、京能热电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中科曙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科曙光非公开发行股票、福田汽车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九鼎新材非公开发行股票。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有:北京格林伟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创业板在会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6-095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季度代理销售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4月、5月、6月分别实现代理销售金额490亿元、428亿元、477亿元,第二季度累计实现代理销售金额1,394亿元。2016年1-6月份公司累计实现代理销售金额2,51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76%。
截至2016年6月30日,销售金额突破百亿的城市数量为9个,新进百亿城市分别为武汉、珠海、厦门、惠州、东莞、济南。2016年公司在保持新房代理销售额较快增长的基础上,坚定地向存量服务转型,聚焦核心城市圈,兼顾规模与效益的平衡,重视电商服务。
鉴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统计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6-096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深圳市嘉泽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背景概述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与严勇先生于2016年1月19日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
二、终止交易事项的原因
双方未能于协议约定的最后期限(即2016年6月30日)前达成一致意见。针对上述情况,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决定终止该交易事项,并继而通知了严勇先生。
三、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事项一直处于洽谈阶段,尚未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或协议,因此,终止该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