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6-30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2016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6年7月11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11人。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建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万华化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临2016-31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09证券简称:万华化学公告编号:临2016-31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万华化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10亿元人民币(含1000万美元)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防范财务风险,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设立财务公司,拟设立财务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万华化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未经核准,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2、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具体地址待定,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3、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含1000万美元)

4、拟定的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

除公司外,其余出资人均为万华化学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方可实施。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主体均为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具备对本次投资的履约能力。

(二)其他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投资主体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为成立于2006年2月27日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廖增太,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注册资本为93,600万元,股东为我公司和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聚氨酯及助剂、异氰酸酯及衍生产品的开发、生产;光气、甲醛、液氧、液氮、盐酸、压缩空气的生产;技术、咨询服务等。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81,411万元,总负债598,006万元,净资产883,405万元;201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10,258万元,净利润188,256万元。

2、投资主体万华化学(宁波)码头有限公司,为成立于2006年1月16日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少文,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仅限煤盐码头);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业务(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等。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3,048万元,总负债3,609万元,净资产19,439万元;201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977万元,净利润2,758万元。

3、投资主体万华化学(北京)有限公司,为成立于2003年9月2日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霍澎涛,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星火街5号二层212号,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开发、制造、销售聚氨酯;销售化工产品;项目投资;技术开发、技术培训等。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2,017万元,总负债10,840万元,净资产21,177万元;201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2,839万元,净利润5,134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万华化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未经核准,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2、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具体地址待定,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3、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含1000万美元)

4、拟定的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

除公司外,其余出资人均为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5、财务公司暂定业务范围: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业拆借;

(1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公司最终开展的业务范围,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准。

(二)对本次投资事项的授权及相关承诺

1、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有关审批、登记机关提交财务公司申请设立文件并负责设立过程中的具体事务。

2、公司董事会关于设立财务公司的相关承诺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规则,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不当关联交易。

在财务公司经营期间,财务公司如若出现支付困难等紧急情况,公司将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以保证其业务顺利进行。

公司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用于出资设立万华化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5.55亿元资金为自有资金,非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申请设立财务公司不仅能提高集团整体的资金安全性和收益性,而且能够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和规模效益,提升资金管理水平。通过财务公司的设立,公司不仅可以充分发挥财务公司的各项职能,积极开展业务创新,为下属成员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更可以助推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及国际化进程打下坚实的资金基础。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公司财务公司设立后作为独立的金融机构,自负盈亏;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动因素影响,财务公司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二)公司财务公司的设立需要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存在投资行为可能未获得批准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