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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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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6—073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7月7日以电话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截止2016年7月11日,实际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杨铿先生、张志成先生、吕正刚先生、任东川先生、蒲鸿先生、李澄宇先生、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和王晶先生;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铿先生召集。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各下属公司的融资需要,同意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9亿元的担保(含各控股子、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74号)。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6年7月27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6-075号)。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6—074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兴川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五牛正惠电器有限公司

四川嘉宝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预计总金额不超过5.9亿。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5、本次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非新增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各下属公司的融资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拟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9亿元的担保(含各控股子、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具体预计新增担保情况详见下文。

2、为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包括根据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实际融资需要适当调整担保额度、融资项目、机构、抵押物以及审批与担保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

3、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7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融资担保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是经综合考量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

2、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项目开发经营,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下属公司高效、顺畅的开展项目运作,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7月8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968,91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1.46%。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81,054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1.58%。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6—075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27日

至2016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披露时间:2016年7月12日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6年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以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能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报送,但出席会议时需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2日

● 报备文件

蓝光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6—076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3.4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6月2日披露的2015-061、064号临时公告,2015年6月18日披露的2015-073号临时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7.37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7月18日披露的2015-085、086号临时公告,2015年8月4日披露的2015-088号临时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82.6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2月27日披露的2016-022、023号临时公告,2016年3月16日披露的2016-027号临时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4月29日披露的2016-050、051号临时公告,2016年5月18日披露的2016-061号临时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期实际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借款及担保合同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曾于2015年9月公告了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思道科”)委托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向公司控股孙公司合肥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蓝光”)提供不超过130,000万元的借款。2016年6月,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向合肥蓝光发放贷款110,000万元,用于置换深圳思道科上述委托贷款或因此产生的股东借款。蓝光发展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和骏”)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持有的合肥蓝光92.25%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合肥蓝光股东合肥灿璟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持有的合肥蓝光7.75%股权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委托贷款期限为24个月,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截止目前,合肥蓝光已归还深圳思道科全部贷款。

2、2016年6月,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孙公司南京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和骏”)发放贷款78,000万元,用于南京和骏支付项目土地款、归还关联公司为其垫付的土地款及项目后续开发建设等。蓝光和骏以其持有的南京和骏99.9%的股权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委托贷款为无固定期限贷款,贷款实际发放和返还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3、2016年6月,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信托”)以“中铁信托·蓝光发展优质项目投资二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3000万元向公司控股孙公司南昌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蓝光”)进行增资扩股,用于南昌蓝光支付“蓝光林肯公园”项目土地款、前期工程款等;以募集的信托资金17,000万元受让蓝光和骏对南昌蓝光的应收债权,用于蓝光和骏为其控股子公司开发建设“蓝光金悦天娇”项目。信托期限为1年,信托计划期限届满时,由蓝光和骏受让中铁信托持有的南昌蓝光30%的股权并回购上述应收债权。南昌蓝光为上述债权转让(回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蓝光和骏以其持有的南昌蓝光70%的股权为上述股权转让提供质押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7月8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968,91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1.46%。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81,054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1.58%。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6—077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及其下属两家控股子公司(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锦诚观岭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2日签署的《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于2016年4月29日到期。经各方协商,于2016年3月29日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蓝光集团及其下属两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孙)公司提供不超过20亿元的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公司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向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孙)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上限不超过25亿元,公司每次按不高于单次担保金额1.5%的费率向蓝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担保费。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披露的2016-031、032、036号临时公告,2016年4月21日披露的2016-049号临时公告。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1、提供借款情况:

在上述协议项下,自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交割日(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年末,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累计发生总额为155,000万元,借款余额为40,834.76万元;截止2016年6月7日,向公司提供借款累计发生总额为212,314.52万元,借款余额为24,049.28万元。

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7月8日期间,新增借款40,460万元,公司归还借款32,960万元。

截止2016年7月8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累计发生总额为252,774.52万元,借款余额为31,549.28万元。

2、提供担保情况:

在上述协议项下,自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交割日(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年末,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公司提供担保累计发生总额共计43,864万元,担保余额为159,268.35万元;截止2016年6月7日,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累计发生总额为876,97.65万元,担保余额为125,063万元。

2016年6月,蓝光集团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南京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78,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78,000万元。

截止2016年7月8日,在扣除已到期解除担保金额34,361.08万元后,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累计发生总额为165,697.65万元,担保余额为168,701.92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