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16-054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通知于2016年7月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有9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团队在中国光大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和中国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团队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