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6-08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接受债券转让条件确认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确认时间:2015年12月25日;
(四)确认文号:深证函[2015]715号;
(五)拟转让规模:不超过净资本的60%;
(六)本期债券的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七)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
(八)简称:东证1602;
(九)代码:117543;
(十)发行总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60%;
(十一)发行人待偿还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余额:截止2016年5月末,公司净资本为11,457,504,033.44元。截止本次发行结束,发行人待偿还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余额为47亿元,未超过公司净资本的60%;
(十二)发行方式:在网下以簿记建档方式发行;
(十三)发行对象:符合监管规定要求的机构投资者,且不超过200名;
(十四)本期债券的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十五)债券期限:270天;
(十六)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发行;
(十七)债券利率:3.36%;
(十八)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期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十九)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二十)簿记日:2016年7月7日;
(二十一)起息日:2016年7月12日;
(二十二)到期日:2017年4月8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到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十三)兑付日:2017年4月8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十四)计息期限:2016年7月12日至2017年4月7日;
(二十五)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条款;
(二十六)偿债保障措施:发行人已就本期短期公司债券发行制定相应的偿债保障措施,如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偿付工作小组、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建立偿债预警机制及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的保障措施;
(二十七)承销机构和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发行人自行销售;
(二十八)募集资金用途及用途变更程序: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开展融资融券等新业务、投资固定收益类产品以及公司日常资金需求;公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应根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发行人通过合法程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以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债券投资者进行披露;
(二十九)登记注册安排:本期债券登记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十)提供转让服务安排:本期债券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转让服务安排;
(三十一)受托管理人:本期债券聘任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十二)备案情况:2016年7月12日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指定备案机构完成20亿元短债发行的相关备案手续且未收到异议反馈;
(三十二)分期发行安排: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于2016年7月12日完成缴款发行,后续债券发行将根据公司经营及市场情况择期发行。
二、发行结果情况
(一)发行期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日为2016年7月7日,缴款日为2016年7月12日。
(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20亿元
(三)实际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6-08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接受债券转让条件确认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确认时间:2015年12月25日;
(四)确认文号:深证函[2015]715号;
(五)拟转让规模:不超过净资本的60%;
(六)本期债券的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七)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人民币5亿元;
(八)简称:东证1603;
(九)代码:117544;
(十)发行总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60%;
(十一)发行人待偿还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余额:截止2016年5月末,公司净资本为11,457,504,033.44元。截止本次发行结束,发行人待偿还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余额为47亿元,未超过公司净资本的60%;
(十二)发行方式:在网下以簿记建档方式发行;
(十三)发行对象:符合监管规定要求的机构投资者,且不超过200名;
(十四)本期债券的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十五)债券期限:180天;
(十六)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发行;
(十七)债券利率:3.25%;
(十八)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期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十九)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二十)簿记日:2016年7月7日;
(二十一)起息日:2016年7月12日;
(二十二)到期日:2017年1月8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到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十三)兑付日:2017年1月8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十四)计息期限:2016年7月12日至2017年1月7日;
(二十五)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条款;
(二十六)偿债保障措施:发行人已就本期短期公司债券发行制定相应的偿债保障措施,如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偿付工作小组、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建立偿债预警机制及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的保障措施;
(二十七)承销机构和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发行人自行销售;
(二十八)募集资金用途及用途变更程序: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开展融资融券等新业务、投资固定收益类产品以及公司日常资金需求;公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应根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发行人通过合法程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以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债券投资者进行披露;
(二十九)登记注册安排:本期债券登记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十)提供转让服务安排:本期债券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转让服务安排;
(三十一)受托管理人:本期债券聘任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十二)备案情况:2016年7月12日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指定备案机构完成5亿元短债发行的相关备案手续且未收到异议反馈;
(三十二)分期发行安排: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已于2016年7月12日完成缴款发行,后续债券发行将根据公司经营及市场情况择期发行。
二、发行结果情况
(一)发行期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日为2016年7月7日,缴款日为2016年7月12日。
(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5亿元
(三)实际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