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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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黄国忠股东权益委托代理事项的
进展公告

2016-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简称:*ST山水编号:临2016--064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黄国忠股东权益委托代理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2016年7月12日,公司收到杜常青先生《关于辞去授权委托的说明》(扫描件),杜常青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授权其行使持有本公司20,000,000股股份股东权利的委托。

2016年6月28日,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发来的有关股东委托代理事项的《公证书》,黄国忠先生授权杜常青先生代理行使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股股份的股东权利(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披露的临2016—055号公告)。

2016年7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相关事项 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812号)(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日披露的临2016—058号公告)。

2016年7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62号公告)。

2016年7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股东授权行使股东权利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835号)(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披露的临2016—063号公告)。

2016年7月12日,杜常青先生通过其工作邮箱发来的《关于辞去授权委托的说明》(扫描件),全部内容如下:

“说明人:杜常青

身份证号码:41282619XXXXXXXXXX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XX路XXX号X号楼XX号

鉴于

日前黄国忠先生授权本人代理行使其持有的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股股份的股东权利,并办理了相应的公证程序。

本人因个人原因现辞去上述委托,特此说明。”

公司收到杜常青发来的《关于辞去授权委托的说明》(扫描件)后,通过邮件就“为体现重大事项的严谨性和谨慎性,应该对杜常青辞去黄国忠授权委托事宜进行公证;黄国忠对杜常青辞去授权委托的事项是否知情;杜常青是否就该事项和黄国忠进行过沟通;杜常青辞去授权委托之后,黄国忠对其股东权益如何安排;目前黄国忠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丁磊是否还是一致行动人关系”等相关事项对黄国忠及杜常青进行问询并作出要求。

杜常青邮件回复并与公司进行电话沟通,其主要内容是,鉴于撤销委托公证事宜其与黄国忠已经沟通过,黄国忠也同意撤销,杜常青与黄国忠会尽快做出撤销委托公证发给公司。

黄国忠邮件回复公司,主要内容是,其知悉杜常青辞去授权委托之事,该事项属实;同时认为问询的其余事项其本人无权决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并根据进一步核实和了解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判断,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