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7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6-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众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和补充协议,自2016年7月15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微众银行为代销机构,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自2016年7月1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微众银行的在线服务办理上述基金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不包括转换和定投功能)。投资者在微众银行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微众银行的规定。

二、参加微众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本公司自2016年7月15日起,投资者通过微众银行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可享受申(认)购费率折扣,具体折扣费率以微众银行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报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微众银行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具体业务办理规定及优惠活动结束时间以微众银行的相关规定和公告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微众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400-999-8800

公司网址:https://www.webank.com/

2、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