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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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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2016-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者“海波重科”)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7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者“长江保荐”)。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10.04元/股,发行数量为2,560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5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30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根据网上、网下缴款情况,主承销包销股份的数量为66,960股,金额为672,278.40元,包销比例为0.26%。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16年7月11日(T+2日)结束。

一、网上网下缴款情况

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一)网上中签缴款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2,974,486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30,663,839.44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65,514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657,760.56

(二)网下获配缴款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558,554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5,687,882.16

3、网下投资者无效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446

4、网下投资者无效认购的金额(元):14,517.84

无效认购的网下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

注: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和网下投资者无效认购股数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66,960股,包销金额为672,278.40元,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0.26%。

2016年7月13日(T+4日),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长江保荐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3878489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6 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