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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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2016-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6-06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刊登于2016年6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2016 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议案》。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公司将以 1 元总价回购注销李文德、潘闻君、叶剑、赵滨、唐胜兰、苗玉荣、阮如丹、刘玲梅2015年度应补偿股份389,259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925,148,107股的0.0421%。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原925,148,107股变更为924,758,848股。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6年7月14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证券部

2、申报时间: 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8月27日,每日8:30-11:00;13:30-16:00

3、联 系 人:华元柳、林美花

4、联系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5、传真号码:0755-86098166

6、邮政编码:518110

7、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此外,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