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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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公告

2016-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0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31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接到通知书后,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落实回复,对《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部分内容进行补充披露;现根据有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