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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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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公告

2016-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6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 预应力钢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河间分公司预应力钢绞线生产项目

●新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

(1)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宝泽龙”)预应力钢材生产线建设项目,投入总金额为15,790万元。

(2)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间分公司(简称“河间分公司”)中强钢丝生产建设项目,投入总金额为1,500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24,120万元。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

(1) 宝泽龙预应力钢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期为9个月,预计2017实现运营并产生收益。

(2) 河间分公司中强钢丝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期为2个月,当年即可开始运营并产生收益。

一、 募集资金情况以及本次变更情况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95号)文件核准,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79元,募集资金合计 68,9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63,527.2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5年2月26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095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情况,公司重新规划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前以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2.1 宝泽龙预应力钢材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1)为顺应国内地铁建设对其轨枕用钢绞线和出口市场对三股钢绞线的需求,提高公司1×3钢绞线产能,公司决定增加一条1×3钢绞线生产线,年产能3000吨。

(2)为丰富公司产品品种,填补公司在镀锌产品上的空缺,进入桥梁缆索等镀锌产品的市场,宝泽龙规划增加一套镀锌产品生产线,镀锌产品年产能2万吨。

(3)将年产5万吨大直径预应力钢绞线的建设地点由河间分公司所在地,变更至宝泽龙所在地,建设主体由河间分公司变更为宝泽龙。

(4)终止原10万吨PCCP管用钢丝的募投项目。

(5)将原预应力钢材生产线建设项目中的8条年总产能10万吨的中强度预应力钢丝生产线减少至2条年总产能2万吨,建设地点由宝泽龙所在地调整至河间分公司所在地。

(6)原募投项目中的3条预应力钢棒生产线变更为2条,产能由原来的3.5万吨调整到3万吨,产能减少0.5万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完毕后,预应力钢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的产能由原来的23.5万吨,变更为10.3万吨。宝泽龙实施的项目总投资为15,79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4,602万元。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后对比情况:

2.2 河间分公司预应力钢材生产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原河间分公司预应力钢绞线生产项目变更至宝泽龙实施;将宝泽龙年产10万吨中强度预应力钢丝调减产能至2万吨,建设地点由河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泽龙所在地,变更至河间市北石槽乡南石槽村西,即河间分公司现有车间厂房内。建设主体由宝泽龙变更为河间分公司,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856万元。

河间分公司变更前后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原预应力钢材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河间分公司预应力钢绞线生产项目均进行了变动和调整。综合两个项目,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24,120万元,占总筹资额比例为34.98%。上述两个项目变动和调整均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结余资金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之中,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见“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之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之 3.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3.会议审议情况

2016年7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 预应力钢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公司预应力钢材生产线建设项目在2012年2月15日获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证号为河新区备字[2012]001号。项目运作法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拟投入总金额32,245万元,全部利用公司以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的资金,不足资金由公司自筹。构成明细情况:建安工程费9,637万元,设备购置费10,7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74万元,预备费1,1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521万元。项目实施总工期为12个月,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根据财务评价分析,年销售收入可达81,620万元,年实现净利润7,100万元左右。

截止2016年06月30日,预应力钢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由宝泽龙公司实施,已实际投入3,916.07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1,606.92万元,设备购置费670.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38.35万元),已投入金额占计划投资总额比例为12.14%,由于尚未投入生产,所以本项目未实现任何效益。上述投入的资金主要为工程及设备购置费用,完全可以应用于新项目的实施,不会造成募集资金的浪费。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28,329.93万元,其使用及存储情况见“3. 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2. 河间分公司预应力钢绞线生产项目

本项目原计划由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间分公司利用企业现有生产车间实施。项目工期为12个月,总投资7,889万元。其中,1,405万元为河间分公司已经投入的土地厂房,6,484万元利用公司以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的资金。投资构成明细情况:建安工程费1,161万元,设备购置费4,2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33万元,预备费21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949万元。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根据财务评价分析,年销售收入可达16,900万元,年实现净利润1,400多万元。

截止2016年06月30日,预应力钢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由河间分公司实施,已实际投入2,143.60万元(全部为生产设备购置费),已投入金额占计划投资总额比例为33.06%,由于尚未安装,所以本项目未实现任何效益。上述投入的资金为设备购置费用,完全可以应用于新项目的实施,不会造成募集资金的浪费。该项目未使用资金4,340.40万元,其使用及存储情况见“3. 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3. 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0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34,086.96万元(含银行利息收入)。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2,086.96万元;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存放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单位大额存单账户;10,000.00万元购买了上海银行“赢家”货币及债券系列(点滴成金)理财产品(WG16M03018期)。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拟定原项目的原因

公司于2012年编制完毕预应力钢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根据当时国家发布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以及当时城镇建设、城市交通等发展情况,公司规划了年产30万吨预应力钢材的生产建设项目。

2. 项目变更的原因

2.1 公司上市前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积极的利用自有资金及时调整生产建设布局,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和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换代、技术改造,提高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和生产效率,努力实现产能和多样化产品的全国性布局。公司上市过程中,已根据当时市场的需求情况于辽宁省本溪市投资建设了年产10万吨PCCP管用钢丝生产基地。公司如果继续实施宝泽龙原10万吨PCCP管用钢丝规划建设项目,将会发生重复建设的情况,造成单一品种产能闲置的情况,影响公司的竞争力和产品的盈利能力。

2.2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内、外客户对产品质量的愈加重视,预应力钢材需求已经向大直径、防腐蚀和高强度方向发展,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生产环境的要求也逐年提高,将先进的大直径钢绞线生产线安装到宝泽龙更能够有效的显示出公司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新研发产品的先进性和创新性,更进一步的展现公司着力打造的高端预应力金属制品行业示范形象。故此,集中公司优势资源、打造高端预应力钢材生产基地成为切合社会发展趋势和满足客户需要的必然选择。

公司一直致力于巩固公司在预应力行业的龙头地位,积极的将资金投入到最优质的资产中,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回报股东。公司积极的对产品和产能的布局调整,是充分考虑了市场的实际需求和社会的发展需要。实现产品的多样化和高附加值是提高公司产品盈利能力的有效措施,从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本着对募集资金审慎使用的原则,拟对募投项目做出上述调整。

三、变更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宝泽龙预应力钢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河间市宝泽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工期为9个月(前期基础工期建设未算在该工期之内),总投资15,79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4,602万元,公司以土地折价投入1,188万元。已有专业机构为公司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的投资估算情况:项目总投资15,790万元,其中工程费10,947.6万元,其他费用1,567.0万元,预备费用375.4万元,流动资金2,900万元,土地费用1,188万元。

项目主要产品为大直径预应力钢绞线、三股钢绞线、桥梁缆索用镀锌钢丝、镀锌预应力钢绞线、合金镀钢丝、预应力钢棒等预应力钢材系列产品,产能10.3万吨,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总额41,24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4,195.71万元,年纳税总额3,186.64万元。项目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5.27%,税后财务净现值9,634.65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为4.76年。

根据新规划的宝泽龙预应力钢材生产线建设项目占地情况,公司租赁河间市广生祥石材有限公司的车间和厂房,实施宝泽龙规划后的部分项目。

(二)河间分公司中强钢丝生产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由河间分公司利用企业现有生产车间实施。项目工期为2个月,总投资1,500万元,已有专业机构为公司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的投资估算情况: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河间分公司现有土地、房屋及原有设备折现值628.4万元,其他生产辅助设备投入15.6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入856万元(其中,新增设备投入489.5万元,流动资金投入300万元,其他费9.4万元,预备费57.1万元)。

本项目为主要产品为中强度预应力钢丝,达产后年产能为2万吨,可实现销售总额5,40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346.7万元,年纳税总额238.9万元。项目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3.63%,税后财务净现值734.40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4.96年。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预应力钢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的主要市场风险来自于产品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为了进一步规避风险,降低风险损失,风险防范对策主要包括:

1. 及时跟进行业下游客户的需求,掌握铁路、公路、水利等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的发展趋势,努力提升产品的质量,加强成本管理和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建设及运营成本。实施差异化产品策略,为市场和客户提供区别于替代品的技术和附加价值。

2. 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使管理层次和幅度保持最佳水平,降低内部管理成本,提高需求响应效率。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把管理团队的工作业绩与收入水平、精神激励挂钩,并营造良好的讨论、交流氛围,管理者之间可以有效相互监督,以调动经营管理者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项目管理运作水平。

3. 为规避技术风险,公司将加大科研开发力度,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工作,不断的进行产品创新,工艺创新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满足市场需要、创造市场需要。同时,完善保密制度,指派专人负责保管技术成果和相关资料,及时申报专利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此外,公司将建立健全研发人员的激励机制,深化企业文化,提升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和满意度,避免人才的流失。

五、项目有关审批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进行有关政府投资管理、环保等部门的备案。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部分变更和调整,是基于对当前市场需求发生的变化和自身预应力钢材产品品种以及产能布局情况的分析,为了降低经营费用,充分利用公司已有生产厂房及辅助设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而做出的选择。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生产的产品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市场需求向大直径、防腐蚀和高强度方向的转变情况,通过对当前市场需求发生的变化和自身预应力钢材产品品种以及产品产能布局情况的分析,为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便于项目运作而做出的选择。本次调整仅变更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变更后生产的产品仍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拟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幕投项目的产品在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是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而做出的决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实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事宜。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6年7月2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7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资料已于2016年7月9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陈祥、王全喜、王玲君、乔少华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铁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议案一)

为顺应预应力钢材市场的变化,贴合市场需求,公司根据自身预应力钢材生产线产能布局情况,充分利用公司已有生产厂房及辅助设施,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有关该事项的详细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该议案发表的意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财务税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二)

为了提高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纳税管理水平,规范涉税业务的研究、核算、申报、监控、筹划、评估、预测,报告等全过程,健全税务管理组织体系,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确保本公司在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中依法、合理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国家税收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财务税务管理办法》。该制度详细内容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制度〉的议案》(议案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特制定了《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制度》。该制度详细内容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四)

为了提高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订了《舆情管理制度》。该制度详细内容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五)

为了规范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披露管理制度》。该制度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六)

公司定于2016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召开会议的详情请见公司于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29)。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8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7月13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7月9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会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议案一)

为顺应预应力钢材市场的变化,贴合市场需求,公司根据自身预应力钢材生产线产能布局情况,充分利用公司已有生产厂房及辅助设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有关该事项的详细情况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幕投项目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市场需求向大直径、防腐蚀和高强度方向的转变情况,通过对当前市场需求发生的变化和自身预应力钢材产品品种以及产品产能布局情况的分析,为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便于项目运作而做出的选择。本次调整仅变更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变更后生产的产品仍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

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财务税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二)

为了提高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纳税管理水平,规范涉税业务的研究、核算、申报、监控、筹划、评估、预测,报告等全过程,健全税务管理组织体系,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确保本公司在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中依法、合理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国家税收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财务税务管理办法》。该制度详细内容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制度〉的议案》(议案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特制定了《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制度》。该制度详细内容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四)

为了提高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订了《舆情管理制度》。该制度详细内容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五)

为了规范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披露管理制度》。该制度详细内容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 029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园区双江道62号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29日

至2016年7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刊登于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 2016年7月22日登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6年7月28日17时)

2.登记地点: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16 年7月28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人:李立超

2.联系电话:022-26983538 传真:022-26983575

3.联系地址:北辰区双源工业园区双江道62号 邮编:300400 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