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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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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1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7月13日14:0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3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其中徐波、何璐婧、黄健雄、王凤洲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子文先生主持,举手与记名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继续将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核查意见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65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2.65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文件,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根据本次现金管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关于继续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2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上集团”)于2016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前12个月之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二、 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35号)核准,日上集团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00,000.00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7,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7,405,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10,095,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11100号”验资报告。2015年6月10日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6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方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次用于以下项目: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6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8,931,078.60元。《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止2015年7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止2015年7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次使用额度不超过3个亿,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5),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止2016年7月12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26,000,684.91元,其中265,000,000.00元存入银行理财账户,余额61,000,684.91元,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活期账户中(含利息5,656,942.25元)。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及计划安排,未来十二个月期间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将会有超过1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四、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15年7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6年7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5,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五、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拟使用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80%,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借款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2016年7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7月12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12个月以内4.79%)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39.50万元。

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量的不断增长,导致目前流动资金略显不足。

上述适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七、 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同等数额的银行贷款,按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算12个月以内为4.79%,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约239.5万元。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前12个月之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将继续使用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也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日上集团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且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日上集团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该事项已经日上集团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国金证券同意日上集团实施上述事项。

八、 备查文件

1、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3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规定,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上集团”)于2016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次使用额度不超过2.65个亿。在2.65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主要是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短期内将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 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35号)核准,日上集团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100,000.00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7,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7,405,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10,095,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11100号”验资报告。2015年6月10日,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6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方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次用于以下项目: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6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8,931,078.60元。《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止2015年7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止2015年7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次使用额度不超过3个亿,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5),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年7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5,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16年7月12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26,000,684.91元,其中265,000,000.00元存入银行理财账户,余额61,000,684.91元,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活期账户中(含利息5,656,942.25元)。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2016年7月12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26,500万元,之前投资的理财产品已到期的,本金和收益皆如期收回,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将于2016年7月19日到期。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63、2016-040) 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厦门农村商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无关联关系。

四、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

1、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2、投资品种

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种类,即不含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无担保的债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3、投资额度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5亿元,在2.65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4、投资授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的非关联方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信息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年度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6、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与受托方之间没有关联关系;

五、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 ,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准确预估,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资金额度内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独立董事将在内审部门审计的基础上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会对募投项目进展带来任何不利影响。

七、 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监事会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单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2.6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规定,公司单次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65亿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公司单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65亿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日上集团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65亿元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日上集团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日上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6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1、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4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6年7月13日14:3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2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其中张文清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文清先生主持,以举手与记名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同等数额的银行贷款,按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算12个月以内为4.79%,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约239.50万元。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前12个月之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详细内容请参见刊登于2016年7月1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公司计划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单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2.6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65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详细内容请参见刊登于2016年7月1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