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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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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39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

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并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收到股东上海经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怡实业”)减持股份的通知。经怡实业于2016年7月8日--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5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68%。

本次权益变动前,经怡实业持有本公司股票74,107,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66%,本次权益变动后,经怡实业持有本公司71,854,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8%。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经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7 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40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及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换届工作安排,经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同意公司职工胡爱军先生、陈柳青先生、任俊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同第七届监事会。

上述3名职工监事简介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14日

附: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介

胡爱军,男,1970年出生,全日制大学、工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工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共青团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管理信息部部长,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征信行业监管处处长、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用管理处处长,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现任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兼党委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

陈柳青,男,1958年出生,全日制大学、哲学学士,在职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科长、副经理,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董秘,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等。现任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监事会办公室主任,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纪委书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任俊芳,女,1977年出生,全日制大学、经济学学士,会计师,民建会员。曾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项目经理、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技术部副经理、上海证大房产有限公司合规审计部副总经理等。现任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爱建集团

股票代码:60064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经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延安西路1128弄2号11楼J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128弄2号11楼J室

联系电话:021-32262963

邮政编码:200052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6 年 7 月 1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集团”)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爱建集团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经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延安西路1128弄2号11楼J室

法定代表人:汪伟民

组织机构代码:78955483-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除经纪);园林绿化、装潢设计;会务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

经营期限:2006年6 月11 日至 2026 年6月 10 日

通讯方式:021-3226296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汪伟民

性别:男

职务:董事长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上海

其他国家/地区居留权: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爱建集团2,253,300股 ,占上市公司爱建集团总股本的0.1568%,以兑现收益并获取现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爱建集团股份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16年6月16日通过上市公司发布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拟在2016年10月7日前减持不超过14,000,000股股份。

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应当进行信息披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2015年12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爱建集团股票74,107,925股,占爱建集团总股本的 5.1566%。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6 年7月8日--1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爱建集团2,253,3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1568%,减持后仍持有爱建集团71,854,625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9998%,不再是爱建集团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

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爱建集团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至于上海证据交易所及

爱建集团住所。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经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16 年7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