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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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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0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和传真表决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关于龙岩象屿物流园区项目土地收储的议案;

同意龙岩象屿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与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龙岩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土地收储价格为144,324,598元),并办理本次土地收储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6-052号《关于龙岩物流园区项目土地收储的公告》。

二、关于参股设立融资租赁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拓威贸易有限公司与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厦门设立融资租赁合资公司,注册资金1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香港拓威贸易有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持股25%。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6-053号《关于子公司参股设立融资租赁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46,688,945.65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6-054号《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2015年度高管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6年度高管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张水利先生、陈方先生、廖世泽先生、刘信平先生、邓启东先生、刘高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累计投票选举。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沈维涛先生、沈艺峰先生、蔡庆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累计投票选举。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16年8月2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见同日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16-055号《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5日

附:候选董事(独立董事)简历

张水利:男,1965年出生,本公司董事长。现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曾任厦门象屿宝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象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贸易中心总经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

陈方:男,1963年出生,理学博士,本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曾任福建师范大学副教授,福建省九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 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象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廖世泽:男,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本公司董事。现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经理、财务中心副总经理兼资金部经理、财务总监、总裁助理。

刘信平:男,196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本公司董事。现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曾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

邓启东:男,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曾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贸易中心副总经理、贸易中心常务副总经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贸易中心总经理。

刘高宗:男,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本公司董事。现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经理。曾任厦门海燕实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厦门海燕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厦门正新海燕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项目经理、外派厦门象屿新创建码头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企业股东代表,投资管理总监,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沈维涛:男,1963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三元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福建龙马环卫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沈艺峰:男,1963年出生,管理学(管理会计)博士。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庆辉:男,1974年出生,法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中天龙舟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1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五名监事出席了会议。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两项议案: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做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6,688,945.65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届监事会提名曾仰峰、王剑莉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累计投票选举。另外三名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

监事候选人简历:

曾仰峰,男,197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总裁助理、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曾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总监兼法律事务部经理。

王剑莉,女,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本公司监事。现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会计部经理、综合部经理、财务副总监。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均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专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2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岩象屿物流园区项目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对龙岩象屿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象屿”)144,622.7平方米物流园区项目土地实施收储,收储价格为144,324,598元人民币。

●若本次土地收储的补偿费在2016年度内全部支付到账,预计将增加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2900万元人民币(具体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为准)。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福建省龙岩市政府 [2016]10号《龙岩象屿物流园区项目土地收储有关问题专题会议备忘录》的精神,为配合龙岩市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由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代表龙岩市政府依照龙岩市国有土地收储的程序,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岩象屿位于龙岩市兴业路北侧、福三线西侧的龙国用(2010)第200560号地块开展收储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土地收储”)。

本次土地收储已经龙岩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7月8日龙岩象屿与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龙岩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7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岩象屿物流园区项目土地收储的议案》,并同意龙岩象屿与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龙岩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并办理本次土地收储的具体事宜。

二、交易双方概况

1、交易对方情况

收储方为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

2、龙岩象屿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情况(简称龙岩象屿)

法定代表人:刘信平

住所:龙岩市新罗区龙川北路1号中国银行大厦九楼

注册资本:4000万

主营业务:物流园区项目及工业地产的开发经营,提供普通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展示及信息服务(不含期货及证券信息咨询、认证咨询服务)。

龙岩象屿系我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持有51%股份,福建省龙岩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49%股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权属状况说明

龙岩象屿拥有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证,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四、交易标的对价确定

根据福建省闽西龙信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对收储土地开发总成本的测算,经龙岩象屿与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协商确定,该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费为144,324,598元。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乙方:龙岩象屿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2、补偿费确定

经双方协商,确认该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费为壹亿肆仟肆佰叁拾贰万肆仟伍佰玖拾捌元整(144,324,598元)。

3、支付方式

自双方合同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7000万元土地收购补偿费;乙方按合同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并根据合同约定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十日内,甲方支付7432.4598万元土地收购补偿费。

4、合同生效

本《土地收储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经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及龙岩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收购后生效。

六、土地收储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随着龙岩中心城市建设的加快推进,龙岩象屿物流园区项目已不适应中心城市发展规划要求。此次被收储的物流项目地块仅完成桩基工程,尚未开始地上建筑,尚无物流业务开展,因此本次土地收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2、本次土地收储可以盘活公司的存量资产,获得资金。

3、若本次土地收储的补偿费在2016年度内全部支付到账,预计将增加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2900元(具体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为准)。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专项审计报告;

3、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购龙岩象屿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的批复(龙政地[2016]117号)。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5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3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股设立融资租赁合资

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拓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拓威”)与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金服”)在厦门设立融资租赁合资公司,注册资金18,000万元人民币,香港拓威出资4,500万元,出资占比25%。

●象屿金服系我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拓威将与象屿金服在厦门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香港拓威出资4,500万元,出资占比25%,象屿金服出资13,500万元,出资占比75%(以下简称“本次投资”)。合资公司主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象屿金服系象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说明

象屿金服是象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象屿金服是我公司关联法人。香港拓威是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拓威与象屿金服合资设立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象屿金服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办公地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象屿路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5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廖世泽

注册资本:13.8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供应链管理;黄金现货销售;白银现货销售。

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100%

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18日,是由象屿集团原类金融板块公司组建而成,公司主要开展金融服务和投行业务。

2015年,象屿金服的资产总额为335508.00万元,资产净额191068.08万元,营业收入20253.77万元,净利润11315.9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介绍

(一)交易标的

注: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以最后工商核定为准。

1、合资公司名称:厦门市象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注册经营范围:汽车租赁(不含营运);农业机械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业务;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3、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以货币形式出资;

4、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0层15单元之一。

5、出资比例:

香港拓威出资4,500万元,象屿金服出资13,500万元。

6、合资公司治理结构

①公司设董事会,董事成员5人,象屿金服委派3人,香港拓威委派2人;

②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象屿金服委派;

③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各1名和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管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可以充分利用象屿金服在金融管理、服务、业务方面的优势,通过合资公司为平台项目和产业链上下游客户提供针对性的融资租赁服务,更好的促进公司内部产业与金融“一体化”,提高上下游客户对公司的粘性,进一步推动模式创新和服务增值。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情况产生不良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该对外投资有助于为公司平台项目和产业链上下游客户提供针对性的融资租赁服务。本次交易符合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象屿股份全资子公司香港拓威参股设立融资租赁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象屿股份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过程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象屿股份全资子公司香港拓威参股设立融资租赁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属于正常的投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 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五) 兴业证券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参股设立融资租赁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5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4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46,688,945.65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前述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46号文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4,529,147股,发行价为每股11.1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99,999,989.05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发行登记费及其它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79,292,733.7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12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详见“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79,292,733.7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5)第350ZA0288号)验证,截至2015年12月29日(募集资金置换基准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823,311,054.35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已按预定用途使用完毕。

用于富锦195万吨粮食仓储及物流项目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823,311,054.35元已于2015年12月31日完成置换。

截止2016年1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76,688,945.65元。

(二)2016年1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46,688,945.65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仍用于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截止2016年7月13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46,688,945.65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富锦195万吨粮食仓储及物流项目建设进度,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6,688,945.65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46,688,945.65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6,688,945.65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6,688,945.65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保荐机构意见

象屿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象屿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象屿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合以上情况,兴业证券认为,象屿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兴业证券对象屿股份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兴业证券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5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2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楼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2日

至2016年8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6年7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0号)、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1号)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8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9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曹丽、赖晓娟,电话:0592-5603397、2637891,传真:0592-5051631,电子邮箱:stock@xiangyu.cn。

2、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4、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1。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