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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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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并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本公司自2016年7月15日起,增加平安银行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参与平安银行开展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1.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33012/C类233013)

2. 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15)

二、业务办理

自2016年7月1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平安银行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其他相关业务。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

1)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还须遵循平安银行的规定。投资者可与平安银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

2)投资者可与平安银行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若扣款日非基金交易日,则顺延到下一交易日。

2、具体业务办理程序请遵循平安银行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其相关业务规则为准。本公司可能因故暂停各基金的申购业务,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也可能同时暂停,届时具体开放时间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四、基金转换业务

转换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相关业务公告。

五、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6年7月15日起,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各基金享有的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平安银行的活动公告为准。基金原申购费率如适用固定费用的,则仍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六、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

2、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规则和流程以平安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平安银行所有。

七、业务咨询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

网站:www.ms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