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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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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纸业 公告编号:2016-060号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7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点

(2)网络投票时间: 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3日15:00至2016年7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7日

5、召集人: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张强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共1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7,764,4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4%。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24,131,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4%。

(2)网络投票情况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33,633,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036%。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大会议案1-3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每位候选人逐一投票选举,议案4-6以特别决议通过。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许仕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57,764,407股,其中同意457,61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93,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

1.2选举田生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57,764,407股,其中同意457,60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83,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

1.3选举朱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57,764,407股,其中同意457,614,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93,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

1.4选举杨生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57,764,407股,其中同意457,59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73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

1.5选举蒋利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57,764,407股,其中同意457,59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73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

1.6选举刘岩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57,764,407股,其中同意457,59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73,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刘景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57,764,407股,其中同意457,61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93,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

2.2选举王玉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57,764,407股,其中同意457,59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73,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选举任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57,764,407股,其中同意457,61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93,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

3.2选举谢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57,764,407股,其中同意457,59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73,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

4、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57,764,407 股,其中同意457,699,5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79,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48%;反对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5%;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7%。

5、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57,764,407股,其中同意457,699,5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79,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48%;反对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5%;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7%。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57,764,407股,其中同意457,716,7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9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5%;反对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傅国旺 季灵芝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