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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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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6-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086 股票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6-52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大股东解除股份质押及再次质押情况

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51,122,94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42%,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兴龙实业于2015年7月13日、7月14日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00万股及700万股、1400万股质押给国泰君安君享稳发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国泰君安君享汇质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临2015-87))。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实施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每10股转增20股,实施完成后,上述质押股份分别由700万股增加至2100万股、1400万股增加至4200万股。

2016年7月14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兴龙实业通知,兴龙实业已将原质押给国泰君安君享稳发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本公司21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6%)及国泰君安君享汇质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本公司21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6%)、42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11%)无限售流通股进行到期购回交易,本次交易已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了解除质押申报手续。

因新贷款需要,兴龙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4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22%)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7月14日,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7月13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止2016年7月14日,兴龙实业合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44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8.42%,占公司总股本的32.89%。

二、公司大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兴龙实业本次股权质押目的为补充其流动资金。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兴龙实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得及投资分红。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在质押期限内,当质押标的股票的收盘价低于设定价格时,需要及时补足资金或追加质押股票数量,否则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从而产生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兴龙实业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回购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目前暂未发现此次股份质押到期无法偿还资金的风险,暂未发现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会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