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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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2016-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6-036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6年7月15日,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基金”)减持公司股票的通知,金鹰基金旗下资管计划于2016年7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

本次权益变动前,金鹰基金通过旗下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57,943,9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9%;本次权益变动后,金鹰基金旗下资管计划持有公司50,443,924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6%,金鹰基金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上述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6日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股票代码:600512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富华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 7 楼 16 单元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层

股权变动性质: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签署日期:2016年7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腾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腾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凌富华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5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4448348X6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层

邮编号码:510623

联系电话:020-8328268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介绍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42.SZ)已发行股份的15.13%;持有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41.SZ)已发行股份的8.51%;持有佛山星期六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91.SZ)已发行股份的7.39%;持有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76.SZ)已发行股份的5.6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减持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腾达建设股票其目的是获取股票增值收益。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腾达建设权益的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金鹰穗通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腾达建设57,943,924股股份,占腾达建设已发行A股股本的5.69%,为限售流通股,已于2016年3月12日解禁。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腾达建设的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金鹰穗通1号资产管理计划于2016年7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腾达建设股票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74%。

截至2016年7月14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腾达建设股票50,443,924股,占公司总股本4.96%,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腾达建设股份的情况

2016年7月14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腾达建设股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腾达建设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6840690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凌富华

日期:2016年7月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凌富华

日期:2016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