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6-066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朱斌先生的胞妹朱骅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董事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与朱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亦回避表决。此议案由6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朱斌先生的胞妹朱骅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董事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与朱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亦回避表决。此议案由6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以下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所购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等相关事宜;
6、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7、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该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朱斌先生的胞妹朱骅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董事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与朱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亦回避表决。此议案由6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公司控股股东朱斌先生、股东陈文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贷款年利率为6.4%。
该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联方朱斌先生、陈文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丛中笑先生与朱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亦回避表决。此议案由6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50万元(占注册资本55%)与江苏蕴石灵实业有限公司于南通设立江苏全筑石业有限公司(拟定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16年8月2日在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8层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6-067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祖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使公司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周祖康先生、朱小杰先生、贾全莉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关于本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故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周祖康先生、朱小杰先生、贾全莉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关于本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故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人员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该计划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周祖康先生、朱小杰先生、贾全莉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关于本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故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公司控股股东朱斌先生、股东陈文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贷款年利率为6.4%。
该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朱斌先生、股东陈文先生,构成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周祖康先生、朱小杰先生与朱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关于本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故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68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6年7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并表决,就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事宜作出如下决议:
一、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了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人员名单》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使公司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审议通过《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6-069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已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的标准,需提交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内容
为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公司控股股东朱斌先生、股东陈文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贷款年利率为6.4%。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朱斌先生、陈文先生未发生过任何关联交易。
● 关联方回避说明
朱斌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文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朱斌先生和陈文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及股东丛中笑先生与朱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中为关联董事关系,因此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由其他6位非关联董事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公司控股股东朱斌先生、股东陈文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贷款年利率为6.4%。
201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关联董事朱斌先生、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6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黄一如先生、崔荣军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已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的标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朱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硕士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朱斌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日,朱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239,260股,占总股本的34.52%。
陈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陈文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截止本公告日,陈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763,140股,占总股本的10.48%。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公司控股股东朱斌先生、股东陈文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贷款年利率为6.4%。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贷款金额: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
2、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3、贷款利率:6.4%
4、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合理、公允。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在关联董事朱斌先生、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6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黄一如先生、崔荣军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前就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暨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6-070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全筑石业有限公司(拟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人民币55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拟与江苏蕴石灵石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全筑石业有限公司(拟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新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550万元,占注册资本55%。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公司名称:江苏全筑石业有限公司
2、拟注册地址:江苏南通
3、拟经营范围:石材加工、石材贸易等
4、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
上述均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三、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1、江苏蕴石灵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7月1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如东县洋口港综合商务大厦(长沙镇港村九组)
法定代表人:张学军
经营范围:石材雕塑工艺品设计、加工、销售;石材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矿山机械、石材机械、工程机械、起重机械设计、生产、销售、安装、维修、租赁;钢结构设计、制作、安装;钢材、建材、五金及机械配件批发;卫浴洁具用品销售;石材仓储服务(港口经营除外);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DM广告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石材公司拟将产业链向上游材料行业拓展延伸,是公司整合上下游产业链的试水。石材在装饰领域应用广泛,公司通过新设立的公司进入石材加工领域,从荒料入手,自主进行一次大板开据和二次加工,可以在保证石材供应量与品质的同时降低运作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新设立公司的业务拓展可能受到国内经济、监管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由于公司首次涉足上游材料行业,可能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经验不足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2016-071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2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1000号18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2日
至2016年8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6-066、临2016-067)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3、4、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朱斌、陈文、蒋惠霆、丛中笑、周祖康、朱小杰、谢舫、曾德胜、吕蓓、李福刚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8月2日 13:30-13:5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8层会议室
(四)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登记。在来信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六、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通讯地址: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5层
联系人:李勇、夏宇颖
联系电话:021-33370630
传真:021-33370630
邮箱:ir@trendzone.com.cn
邮编:200235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原件进行现场登记后入场,会议召开当天13:5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