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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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6-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6-070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汇金”)向公司关联方天津市松江生态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生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松江生态静海农业大棚设备,租赁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12个月,利率水平按照综合年利率8%执行,由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松江生态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恒泰汇金成立于2014年12月15日,为公司控股75%的子公司,松江生态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2016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上述交易在该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天津市松江生态产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八里台村(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内)

法定代表人:董刚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林业种植、农作物种植;畜牧及家禽饲养;淡水养殖;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蔬菜的种植、销售;园林景观设计与施工;市政工程建设等。

天津市松江生态产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1、名称:静海农业大棚设备;

2、权属:松江生态;

3、所在地:天津市静海县城南侧;

(二)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2、租赁期限:12个月;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标的物:静海农业大棚设备;静海农业大棚位于静海县城南侧,占地面积22.5万㎡,建筑面积9.1万㎡,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附属设施投资15000万元。

5、租赁利率:综合年利率8%;

6、担保方式:信用担保,由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7、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恒泰汇金;租赁期满后,恒泰汇金将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回松江生态。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融资租赁为恒泰汇金在业务范围内使用自筹资金开展的正常售后回租业务,利率参考市场水平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该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2、我们同意《关于授权2016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6-071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向公司关联方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壹亿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不超过9%,期限不超过两年。

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88.12%的子公司,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交易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201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上述交易在该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丽区东丽湖渡假区北金钟河南318室

法定代表人:翟乃满

注册资本:壹拾陆亿叁仟陆佰柒拾捌万零伍佰捌拾柒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地铁、公路、污水处理、中水回收、垃圾处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商品房销售及房屋租赁等。

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借款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借款年利率不超过9%。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由于业务发展需要,资金需求不断加大,向关联方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该借款事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利率水平;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我们同意《关于授权201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6-072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天津瑞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的借款,期限一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天津瑞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的借款,期限一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向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壹亿元的借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置地有限公司以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湖风景区团泊湖高尔夫球场会馆

法定代表人:曹立明

注册资本:壹亿玖仟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建筑行业、园林绿化业进行投资;市政工程施工及技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道路、桥梁工程建筑;房地产开发。(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计1,341,534,132.01元,负债合计1,300,994,621.87元,2015年未实现营业收入,2015年净利润为-96,536,415.92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名称:天津松江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东丽区东丽湖渡假区

法定代表人:任鸿广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柒佰陆拾肆万零柒佰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工业商业基础设施、园林绿化业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及技术咨询,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房地产信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天津松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计916,249,668.50元,负债合计298,273,419.08元,2015年营业收入为791,712.17元,2015年净利润为-56,681,435.50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天津松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公司名称: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七支路8号

法定代表人:曹立明

注册资本:陆亿贰仟陆佰壹拾柒万贰仟陆佰贰拾叁元叁角伍分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公用事业、环保业、物流业、能源、建材、建筑行业、文教体育卫生行业、旅游业、餐饮娱乐业、传媒业、园林绿化业进行投资;道路、桥梁开发、建设;沿线附属设施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电子与信息、机电一体化技术开发;工程咨询。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计7,298,671,087.51元,负债合计5,298,375,871.36元,2015年营业收入为271,672,108.12元,2015年净利润为-232,171,730.48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88.12%的子公司。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担保方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担保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担保方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三)担保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亿元;担保方式: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置地有限公司以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关联方申请借款为日常开展业务所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担保在该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73.47亿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