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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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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6-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钒钛 公告编号:2016-39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15日14:5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15:00~7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化广场11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大德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7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044,675,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044,159,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15,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表决情况: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大德先生得票情况为同意5,044,521,8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3,614,71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5.913%。

表决结果:张大德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段向东先生得票情况为同意5,044,380,5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3,473,4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2.163%。

表决结果:段向东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治杰先生得票情况为同意5,044,380,5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3,473,4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2.163%%。

表决结果:张治杰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勇先生得票情况为同意5,044,410,5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3,503,4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2.959%。

表决结果:陈勇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连勇先生得票情况为同意5,044,380,5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3,473,4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2.163%。

表决结果:马连勇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曾显斌先生得票情况为同意5,044,395,5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3,488,41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2.561%。

表决结果:曾显斌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表决情况:

1.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强先生得票情况为同意5,044,447,6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3,540,5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3.944%。

表决结果:张强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候选人吉利女士得票情况为同意5,044,381,5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3,474,4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2.190%。

表决结果:吉利女士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独立董事候选人严洪先生得票情况为同意5,044,452,6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3,545,51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4.076%。

表决结果:严洪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监事候选人申长纯先生得票情况为同意5,044,380,5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3,473,4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2.163%。

表决结果:申长纯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监事候选人杨东先生得票情况为同意5,044,380,5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3,473,4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2.163%。

表决结果:杨东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监事候选人肖明雄先生得票情况为同意5,044,431,6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同意3,524,51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3.519%。

表决结果:肖明雄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徐绍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绍刚、张德勇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钒钛 公告编号:2016-40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15日下午17:00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张大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决定由董事张大德先生出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组建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决定组建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

由张大德先生、段向东先生、陈勇先生、马连勇先生、吉利女士组成,由张大德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提名委员会

由曾显斌先生、张强先生、严洪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张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三)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

由马连勇先生、严洪先生、吉利女士组成,由独立董事吉利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张治杰先生、张强先生、严洪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严洪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决定邵安林先生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聘任董事曾显斌先生为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曾显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定聘任罗玉惠女士为董事会秘书。罗玉惠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罗玉惠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的议案》,决定谢琪春先生不再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决定聘任王长民先生为副总经理,邓孝伯先生为总经理助理。王长民先生,邓孝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曾显斌先生简历

曾显斌先生,1967年2月出生,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董事,鞍钢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本公司监事、财务部副部长,攀钢(集团)公司会计处处长,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攀钢(集团)公司财务部部长,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经理等职。

曾显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罗玉惠女士简历

罗玉惠女士,1970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长期在本公司从事证券事务管理方面的工作,历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处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

罗玉惠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参加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罗玉惠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王长民先生简历

王长民先生,1964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历任攀钢集团工作处处长助理,攀钢集团金山耐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职。

王长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邓孝伯先生简历

邓孝伯先生,1965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攀钢集团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历任本公司攀宏钒制品厂厂长助理、副厂长等职。

邓孝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钒钛 公告编号:2016-41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15日下午17:30在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化广场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监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决定由监事申长纯先生出任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