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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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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2016-051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6年7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7月5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同双先生主持,应到8人,实到7人,独立董事吕品图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陈日进先生出席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洋浦国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海口优联国际医院项目施工合同>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之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同双先生、曾标志先生、吴恕先生、蒙永涛先生、慕文瑾女士已回避表决,并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5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日同日披露的公告(2016-052)。

二、《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咸阳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西安海航咸阳中国集项目(6#楼)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之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同双先生、曾标志先生、吴恕先生、蒙永涛先生、慕文瑾女士已回避表决,并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5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日同日披露的公告(2016-053)。

三、《关于公司签订<海口市大英山路网等PPP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日同日披露的公告(2016-054)。

四、《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日同日披露的公告(2016-055)。

特此决议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6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6-052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洋浦国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签订《海口优联国际医院项目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展本公司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建筑设计)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海航建筑设计拟与关联方洋浦国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浦建工)签订《海口优联国际医院项目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1.6亿元。现根据有关规定,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海口优联国际医院项目施工合同》经海航建筑设计母公司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海口优联国际医院项目施工合同》项目总金额1.6亿元,由海航建筑设计与关联方洋浦国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双方具体合同签订后,海航建筑设计将根据项目进度及会计准则逐步确认收入及利润,合同约定金额并非一定形成当年收入及利润。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 洋浦国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洋浦国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文君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 建筑业;工程项目咨询与管理;建材生产与销售。

注册地:洋浦经济开发区吉浦路凯丰城市广场1#综合楼西单元605房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因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洋浦国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双方为关联方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未发生购销往来。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了解, 洋浦国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海口优联国际医院项目施工合同

2、项目各方:甲方: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乙方:洋浦国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标的物为海口优联国际医院项目,项目位于海口国兴大道南侧由海口新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新城区”)开发建设,地 上建筑面积 4603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3142 平方米(3 层)。项目发包人为甲方,承包人为乙方。

4、标的物总价款为人民币1.6亿元。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双方具体合同签订后,海航建筑设计将根据项目进度及会计准则逐步确认收入及利润,合同约定金额并非一定形成当年收入及利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合同的签订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履行合同而对相关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的规定,《海口优联国际医院项目施工合同》需经海航建筑设计母公司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临时报告中披露本次合同的后续进展及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各方签订的《海口优联国际医院项目施工合同》。

3、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建筑设计)与关联方洋浦国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海口优联国际医院项目施工合同》发表如下意见:

1、经核查,海航建筑设计拟与关联方洋浦国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海口优联国际医院项目施工合同》,主要为了使海航建筑设计能有效执行开展《海口优联国际医院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其定价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主业发展需要。

2、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孙公司海航建筑设计签订《海口优联国际医院项目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6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6-053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咸阳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西安海航咸阳中国集项目(6#楼)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展本公司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建筑设计)的EPC业务市场规模,提高公司业绩,本着友好共赢的合作理念,本公司拟授权孙公司海航建筑设计与关联方咸阳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临空”)签订《西安海航咸阳中国集项目(6#楼)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约8000万元。现根据有关规定,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西安海航咸阳中国集项目(6#楼)EPC工程总承包合同》须经海航建筑设计母公司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咸阳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咸阳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雪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物流园综合服务、物流信息、方案设计相关业务;商品展示交易综合服务;进出口贸易;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仓储物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中段规划展览中心041号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因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咸阳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双方为关联方关系。

(2)截止2016年5月31日的财务数据:总资产26,848.92万元、净资产21,315.42万元、净利润-44.75万元、收入0万元。(未经审计)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了解,咸阳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备作为本次工程总包项目发包方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西安海航咸阳中国集项目(6#楼)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2、项目各方:甲方:咸阳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及规模:西安海航咸阳中国集项目(6#楼)图纸范围内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建筑面积约为2.2万方(地上1.8万方,地下0.4万方)。

4、标的总价款为人民币约8000万元。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是公司在EPC业务领域的重要商业模式,为公司在工程业务领域的发展开拓了新的业务方向。

西安海航咸阳中国集项目(6#楼)投资总金额约8000万元,由海航建筑设计作为EPC总包商进行建设,对公司收入及利润的增长带来积极影响。双方具体合同签订后,海航建筑设计将根据项目进度及会计准则逐步确认收入及利润,合同约定金额并非一定形成当年收入及利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合同的签订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履行合同而对相关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的规定,《西安海航咸阳中国集项目(6#楼)EPC工程总承包合同》须经海航建筑设计母公司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临时报告中披露本次合同的后续进展及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各方签订的《西安海航咸阳中国集项目(6#楼)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3、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孙公司海航建筑设计拟与关联方咸阳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西安海航咸阳中国集项目(6#楼)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发表如下意见:

1、经核查,海航建筑设计拟与蓝海临空签订《西安海航咸阳中国集项目(6#楼)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主要为了提升海航建筑设计EPC业务的市场占有率,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其定价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主业发展需要。

2、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孙公司海航建筑设计签订《西安海航咸阳中国集项目(6#楼)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6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6-054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海口市大英山路网等

PPP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展本公司的PPP业务市场规模,提高公司业绩,同时达到完善新城市中心区交通带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提升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商品牌效应的目的,本着友好共赢的合作理念,本公司拟与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签订《海口市大英山路网等PPP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约81,560万元(最终以经海口市人民政府部门审定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海口市大英山路网等PPP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须经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海口市市政管理局

海口市市政管理局是海南省的政府机构,经海口市人民政府书面授权委托,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代表政府方签订本合同。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双方为非关联方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海口市大英山路网等PPP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2、项目各方:甲方:海口市市政管理局;乙方: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及规模:海口市大英山路网等PPP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大英山片区及周围覆盖的7 条道路即道客路、国兴大道、五指山南路南段、南宝南路延长线、南宝路、大英山海航地界外配套道路及美兰机场二期周边路网工程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提升工程。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4、标的总价款为人民币约81,560万元(最终以经海口市人民政府部门审定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

5、合作期限:11年,包含建设期1年(暂定)+运营期10年。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是公司在PPP业务领域的重要商业模式,为公司在工程业务领域的发展开拓了新的业务方向。

海口市大英山路网等PPP项目投资总金额约81,560万元,由公司作为PPP项目施工总承包商进行建设,对公司收入及利润的增长带来积极影响。

2、本次合同的签订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履行合同而对相关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的规定,《海口市大英山路网等PPP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须经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临时报告中披露本次合同的后续进展及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各方签订的《海口市大英山路网等PPP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3、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签订《海口市大英山路网等PPP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发表如下意见:

1、经核查,公司拟与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签订《海口市大英山路网等PPP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主要为了提升海航基础PPP业务的市场占有率,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其定价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主业发展需要。

2、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本次交易议案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签订《海口市大英山路网等PPP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15 证券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2016-055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2日

至2016年8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6年4月28日、2016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6年4月29日、2016年7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现场会议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会议登记日于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会议登记,或采用信函、传真方式向公司提交登记文件进行登记。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16年7月27日—8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接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21层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16年8月1日17:00之前将登记文件传真至:0898—66736573。

(3)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16年8月1日17:00之前(以邮戳为准)将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21层;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70203。

2、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六、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2016-056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海口市大英山路网等

PPP项目成交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6年7月14日收到海口市市政管理局与北京中设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发出的《海口市大英山路网等PPP项目成交通知书》,北京中设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的委托,就海口市大英山路网等PPP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自2016年6月30日竞争性磋商后,经磋商评审小组评定,确定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成交单位。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海口市大英山路网等PPP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大英山片区及周围覆盖的7 条道路即道客路、国兴大道、五指山南路南段、南宝南路延长线、南宝路、大英山海航地界外配套道路及美兰机场二期周边路网工程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提升工程。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合作期限:11年,包含建设期1年(暂定)+运营期10年

三、标的总价款为人民币约81,560万元(最终以经海口市人民政府部门审定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

四、成交标的相关内容:

资本金回报率(非征地拆迁费)5.8%;

资本金回报率(非征地拆迁费)7.9%;

工程造价下浮率6.0%;

年运维绩效服务费单价综合下浮率0.0%。

公司将会尽快按要求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并与招标人签订 PPP 合同、提交履约担保,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