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09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6年半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利润总额2亿元左右,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亿元左右。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35万元。
(二)每股收益:-0.04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上半年公司在市场开发、生产管理、质量控制、挖潜增效等方面努力进取,整体保持稳中求进、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经财务部门初步预测,公司2016年半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实现利润总额2亿元左右。影响业绩好转的主要因素有:
1、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铝产品价格虽有一定降幅,但受供给侧改革等有利政策因素影响,氧化铝等原材料价格和用电成本下降已充分化解了铝价下降的影响,公司电解铝业务从2016年3月份以来持续实现盈利,盈利能力持续向好。同时公司配股募投项目中热连轧和特种铝材项目于2015年9月正式转固投产,2016年上半年高附加值产品已批量生产销售,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综合以上因素公司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
2、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土地补偿款影响公司2016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增加4,706.25万元。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09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7月15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机器设备为抵押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2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以部分机器设备(经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评估,该部分机器设备评估价值为35,969.94万元)为抵押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25亿元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3.1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6-100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州融汇嘉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6-101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6,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6-102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的9,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6-103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16年8月1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6-104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100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3.195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中孚电力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22.824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9.875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7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3.1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杨杰伟
注册资本:235,000万元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
中孚电力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6年3月31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575,688.72万元,负债总额为323,570.23万元,净资产为252,118.49万元,2016年1-3月利润总额为9,976.37万元,净利润为7,360.9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中孚电力在以下金融机构申请的3.1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1)在中国工商银行巩义支行申请的1,950万元授信额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担保期限为一年,为到期续保额度;(2)在华银控股有限公司申请的3亿元融资额度,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担保期限为一年,为新增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中孚电力在金融机构申请的3.1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6年6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95.89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9.875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05.00%,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3.7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76.71%;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6.13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8.29%。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01.7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8.51%。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10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电”)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2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林丰铝电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11.409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9.875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7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州融汇嘉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林州市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鲁班大道东段北侧
法人代表:管存拴
注册资本:33,168万元
经营范围:铝锭、氧化铝粉、铝制品生产销售(以上各项涉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林丰铝电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截至2016年3月31日,林丰铝电资产总额为353,637.87万元,负债总额为332,874.40万元,净资产为20,429.38万元;2016年1-3月利润总额为1,223.42万元,净利润为1,083.1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林丰铝电在湖州融汇嘉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林丰铝电以部分设备作为抵押(经林州市太行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抵押设备评估价值总计为3.186亿元),担保期限三年,为新增担保额度,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且林丰铝电以部分设备作为抵押。因此,此次公司为林丰铝电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林丰铝电在湖州融汇嘉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6年6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95.89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9.875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05.00%,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3.7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76.71%;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6.13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8.29%。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01.7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8.51%。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10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煤业”)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6,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金丰煤业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5.834亿元。
●金丰煤业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9.875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7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6,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登封市大冶镇冶南村
法人代表:秦书杰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捌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矿山机械、设备、耐材制品的销售。
金丰煤业与本公司为互保单位,无关联关系。截至2016年5月31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232,287.80万元,负债总额为128,664.92万元,净资产为103,622.87万元;2016年1-5月利润总额为337.06万元,净利润为337.0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金丰煤业在以下金融机构申请的6,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1)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的3,000万元授信额度;(2)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授信额度。以上担保期限均为一年,均为到期续保额度,金丰煤业提供反担保,资金用于补充金丰煤业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稳定,且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金丰煤业在金融机构申请的6,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6年6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95.89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9.875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05.00%,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3.7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76.71%;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6.13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8.29%。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01.7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8.51%。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6年5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10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凯公司”)
●本次公司为欧凯公司担保额度为9,000万元;截至目前,本公司为欧凯公司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1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9.875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7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的9,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嘉汇新城汇商中心3001室
法人代表:张风光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办)。
欧凯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6年3月31日,欧凯公司资产总额为61,847.18万元,负债总额为52,509.54万元,净资产为9,337.64万元;2016年1-3月利润总额为324.98万元,净利润为243.7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其申请的9,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其中:(1)在华商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授信额度;(2)在粤合天凯金属资源有限公司申请的4,000万元借款。以上担保期限均为一年,均为新增担保额度,融资用于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平稳,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欧凯公司申请的9,000万元融资的提供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6年6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95.89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9.875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05.00%,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3.7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76.71%;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6.13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8.29%。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01.7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8.51%。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16-10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1日10点整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1日
至2016年8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2016年7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及时与我们电话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杨萍、丁彩霞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10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7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白学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机器设备为抵押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2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3.1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州融汇嘉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6,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的9,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