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5月6日。本基金建仓期为2014年5月6日至2014年11月5日,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15年7月30日,截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已完成转型但报告期末距转型日期未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管理人于2015年7月29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发出的《关于对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对公司投资与研究管理、风险管理和人员行为管理等方面进行整改。管理人已经按照监管的要求进行积极整改。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的《公平交易管理制度》,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的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二季度,权威人士对于国内经济"L型"的判断修正了此前市场对国内经济过于乐观的预期,明确了供给侧改革将成为未来几年国内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大水漫灌类的强刺激不会重现,稳健货币政策加积极财政政策是2016年主要的政策方向。同时,二季度国内外多个利空因素集中释放:英国退欧诱发全球市场的恐慌,也拖延了美国加息的节奏;人民币汇率持续贬值,但仍然在可控范围内,且提前贬值有利于缓冲美国加息时对于汇率市场的冲击;证监会对于跨界并购、借壳上市等资本运作进行规范,小市值公司受到一定冲击,但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并购仍然得到鼓励与支持。展望三季度,在利空集中释放后,市场的风险偏好明显提升,今年以来持续走强的新能源汽车板块和半导体板块也保持了市场的热度,多个行业的估值重新回落的历史低位。我们对三季度市场行情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从更长周期来看,国内经济结构的转型以及新技术的推动仍然是国内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在投资的过程中也应重点关注未来有望成为增长新动力的细分领域。因此在二季度的投资过程中,本基金把握了部分公司在底部区域震荡的机会,重点布局了估值合理、长期来看增长空间较大的领域,并取得较好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8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60%,基金投资收益高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需要在本季度报告中予以披露的情形。
4.7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今年国内宏观经济增长将保持稳定,通货膨胀已得到有效控制,人民币汇率持续走低但属于可控范围内的有序贬值。今年下半年国内宏观经济情况将呈现稳中向好的局面。供给侧改革的持续推进以及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将不断推动国内经济结构的转型,此前国内经济结构的转型更多是自上而下的,而我们更为看好目前由新兴行业的快速发展推动国内产业升级的模式。经过今年上半年风险的集中释放,我们认为资本市场在下半年将呈现震荡上行的格局,指数整体的空间有限但部分行业仍然存在较大的投资机会。
基于对市场整体及行业走势的判断,我们将维持"精选个股"的策略,在宏观景气度缓慢下行的大背景下继续积极寻求机会,深挖细分领域景气度确定上行的子行业,重点布局细分领域最具竞争优势的个股,以控制风险为前提,努力把握阶段性机会,持续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贵金属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股指期货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季度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上银新兴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批准文件
2、《上银新兴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上银新兴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上银新兴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7、《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8、《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cam.com.cn)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0231999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2016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6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