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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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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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本基金利润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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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利润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12月3日至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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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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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公司制定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场内交易,投资指令统一由交易部下达,并且启动交易系统公平交易模块。根据公司制度,严格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场外交易中,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交易部根据各投资组合经理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如有异议,由交易部报投资总监、督察长、金融工程部和监察稽核部,再次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分配结果。如果督察长认为有必要,可以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平交易的结果进行评估和审议。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交易部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溢价率样本的采集,通过平均溢价率、买入/卖出溢价率以及利益输送金额等多个层面来判断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某一时间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且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16年上半年,经济增速换挡时期稳增长和调结构政策交替侧重,收益率维持区间震荡状态。一方面,基建投资托底经济,宽财政发力,去库存密集推行,经济短期呈现弱复苏格局,债市收益率下有底部保障。另一方面,宏观基本面中长期仍然缺乏新动能,经济下行风险依然存在,收益率上有顶部约束。
年初债市收益曲线陡峭化下移后,二季度短端利率上行导致曲线更为平坦。由于信用风险和局部流动性的冲击,1年期国债和国开债上行约30个基点至2.4%和2.6%。长端收益率呈倒V型走势,经济短期企稳、通胀上升推动长端收益率上行后,6月基本面重回弱势,经济增长和金融数据低于预期,资金面维持稳定,海外动荡导致避险情绪上升,多重利好因素带动10年期国债和国开债回调至2.84%和3.19%。
本基金二季度配置主要为短融、存款和回购,基金份额有所减少,收益率相对比较平稳。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546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36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经济“L”型格局下基本面预期变动不大,上半年总体信贷扩张较快,预计短期经济趋稳能持续。政策层面会采取宽财政、稳货币、紧信用的组合:财政、基建投资会继续托底经济;美国加息低于预期,但人民币中长期贬值担忧没有消除,货币政策进一步宽松面临汇率制约;信用层面,去杠杆监管加强,信用债发行规模显著下降,下半年信贷投放边际减少,需警惕企业再融资收缩和相应流动性风险冲击。
展望三季度,目前利率品收益曲线非常平坦,期限利差已显著低于年初水平,除非基本面继续恶化倒逼货币政策放松并带动短端利率下降,否则长端无风险利率较难突破前低。考虑到供给仍会维持高位,并且汇率约束仍在,通胀预期跟年初收益低点比已抬升,长端利率债获利空间有限。信用债仍然会延续高低等级分化趋势,风险偏好没有回升,高等级信用债基本随利率债变动,中低等级仍然面临调整压力。
结合债券市场表现与流动性要求,本基金将采取较为灵活的策略应对市场变化,重点把握资金面波动时点,投向短融、存单和回购等,确保组合流动性,提高基金持有人的投资回报率。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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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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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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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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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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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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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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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1)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银行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2)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3)基金持有的附息债券、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4)基金持有的买断式回购以协议成本列示,所产生的利息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回购期间对涉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资产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估值。回购期满时,若双方都能履约,则按协议进行交割。若融资业务到期无法履约,则继续持有现金资产,实际持有的相关资产按其性质进行估值;
(5)基金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视同债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5.8.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剩余期限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5.8.3 2015年11月26日,16中信CP001的发行主体中信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其中提及,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侦查。该事项对于该债券的偿付未构成实质性影响。
2016年1月29日,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2015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在新三板做市业务中的异常报价行为给予公开谴责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
2016年2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监管局监管,公司场外市场部做市业务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内部管理与控制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6年6月16日,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未能有效履行资产管理人职责,根据规定,对公司进行立案侦查。
2016年2月18日,兴业证券收到证监会警示函,经查,2015年7月7日融资融券强制平仓操作出现差错,导致客户信用账户股票的实际强制平仓数量远超过应当平仓数量, 7月8日,公司未经客户同意直接在客户信用账户进行买回操作。
2016年7月9日,兴业证券披露《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在推荐欣泰电器在创业板IPO过程中未遵守行业规则和规范,报送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未发现《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中涉及欣泰电器应收账款、流动资产、和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等项目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非法所得2078万元并处60万元罚款,对兰翔、伍文祥先生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除以上提到的证券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余前十名发行主体本期未发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4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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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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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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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有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关于申请募集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三)《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四)《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五)《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六)更新的《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七)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八)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及营业执照
(九)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核准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变更住所的批复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2016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6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