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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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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在大同证券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6-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6年7月19日起在大同证券指定平台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

一、 适用基金范围

二、 适用销售机构范围

三、 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的申请方式、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申购费率、交易确认、变更与解约等均应遵循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规定。

2、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流程、时间、方式请以大同证券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四、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