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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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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6-004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6年7月15日下午 3点至4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7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王锋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及通讯表决等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投项目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资金为80,000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已完成,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截至目前,公司所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根据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分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6年6月29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0,572.01万元。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余额资金(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将严格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实施。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7号)等相关规定,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6号)等相关规定,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8月4日在山东省招远市公司总部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9 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6-00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11年6月22日、2014年4月22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议案。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6年5月30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6]1175号《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9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5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0,519.9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49,080.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6月28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873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资金为80,000万元。根据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分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6年6月29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0,572.01万元。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余额资金(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将严格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实施。

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6-006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7号)等相关规定,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修改内容公告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上述修改条款涉及增删条目的,条款序号亦作相应调整。

此次《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6-007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6号)等相关规定,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修改内容公告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上述修改条款涉及增删条目的,条款序号亦作相应调整。

此次《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6-00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4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招远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4日

至2016年8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6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16年8月4日13点至14点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招远市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5406

联系电话:0535-8242726

传真:0535-3600085

联系人:孙松涛、徐韶龙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其他

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