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南方品质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方正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正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方正证券为南方品质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851,简称“南方品质混合基金”)的代销机构。
从2016年7月19日起,投资人可前往方正证券办理南方品质混合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方正证券的相关规定。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方正证券客服电话:95571
方正证券网址:www.foundersc.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9日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转型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中国农业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中国农业银行为南方转型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667,简称“南方转型混合基金”)的代销机构。
从2016年7月19日起,投资人可前往中国农业银行办理南方转型混合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中国农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中国农业银行客服电话: 95599
中国农业银行网址:www.abchina.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9日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荣毅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太平洋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平洋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太平洋证券为南方荣毅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南方荣毅基金”,代码:002931,)的代销机构。
从2016年7月19日起,投资人可前往太平洋证券办理南方荣毅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太平洋证券的相关规定。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太平洋证券客服电话:400-665-0999
太平洋证券网址:www.tpyzq.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9日
关于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南方50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6年7月1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 205,591,035.46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236,421,355.55份的86.96%,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205,591,035.46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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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在实施前预留至少二十个开放日或者交易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因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为2016年7月18日,正式实施转型日为终止上市日。届时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上市交易,并发布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16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nffund.com)刊登的《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转型方案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修订为《南方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南方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于终止上市日后生效,自该日起《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失效,《南方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2、转型方案实施的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将原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转型为南方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转型基准日为终止上市日。转型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原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将全部转为南方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本基金将于本公告发布日(2016年7月19日)上午10:30复牌。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前,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上市交易、基金名称变更等事项。
3、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的选择权
本基金转型前后都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转型前后都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自2016年7月20日起本基金暂停场内和场外申购,赎回业务及场内交易照常办理,不受影响。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正式实施转型前可选择赎回或卖出,未选择的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将默认转为南方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四、备查文件
1、《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2、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60号)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