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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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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6-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山东地矿 公告编号:2016-066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宋少芹女士和职工代表监事高秀华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宋少芹女士、高秀华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高秀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宋少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45股,该部分股份的变动将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相关规定。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补选李玉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其任期自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监事辞职及变更职工代表监事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监事会的运作和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对宋少芹女士和高秀华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7月18日

附件:李玉峰先生简历

李玉峰,男,1982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历任淮北徐楼矿业有限公司出纳、文秘;山西省娄烦县鲁地矿业有限公司会计;山东鲁地普惠矿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