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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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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6-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收益率×9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再平衡。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于2014年11月13日成立,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相关比例均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在某指数型投资组合与某主动型投资组合之间发生过两次,原因是指数型投资组合为满足指数复制比例要求的投资策略需要。报告期内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从国内宏观经济数据来看,经济边际转弱但总体平稳,货币市场平稳运行,总体格局维持“稳中偏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报告期内下跌2.79%,从市场风格来看,报告期内属于小盘股行情,从行业来看,电子、食品饮料、有色金属、家用电器、电气设备等行业板块涨幅较大,休闲服务、交通运输、商业贸易、传媒、钢铁等行业板块跌幅较大。

关于本基金的运作,报告期内我们对市场走势保持中性的看法,股票仓位总体维持在94.5%左右的水平,基本完成了对基准的跟踪。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9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60%,基金净值表现好于业绩比较基准,幅度为0.50%。主要原因是:组合日常申购赎回导致仓位变动带来的净值偏离。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根据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要求,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因本基金被动复制指数成分股需要,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经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以及本基金托管行同意,报告期内,本基金参与投资了招商证券。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本基金主要通过对现货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以及对冲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风险。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海通证券(股票代码600837)、华泰证券(股票代码601688)、广发证券(股票代码000776)、长江证券(股票代码000783)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

2015年11月26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53121号),其中提及: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因复制指数被动持有。

2、海通证券(股票代码600837)

2015年11月30日,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通知,公司本次因在融资融券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未按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的规定。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5年9月12日,公司接到证监会通知,经查,涉嫌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海通证券上海建国西路营业部和杭州解放路营业部对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HOMS系统(以下简称HOMS系统)开放专线接入,其中第一条专线于2014年3月由零售与网络金融部、信息技术管理部、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平行审核后接入上线。第二条专线于2015年2月由零售与网络金融部、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信息技术管理部平行审核后接入上线。对于上述外部接入的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海通证券未进行软件认证许可,未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有效管理,对相关客户身份情况缺乏了解。 截止调查日,海通证券客户中,有120个使用HOMS系统接入的主账户。 证监会处罚结果如下:一、对海通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653,000元,并处以85,959,000元罚款; 二、对丁学清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三、对邹二海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四、对高宏杰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五、对汪峥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六、对方贤明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七、对沈云明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八、对宋世浩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因复制指数被动持有。

3、华泰证券(股票代码601688)

2015年9月12日,公司接到证监会通知,经查,涉嫌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2013年7月29日,华泰证券威宁路营业部应客户上海朝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兴置业)的要求,与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网络)共同测试HOMS系统接入华泰证券软件系统。系统连通后,在朝兴置业未使用的情况下,华泰证券并未切断其与HOMS系统的连接端口,也未对此专线设置相应监控。截止调查日,华泰证券客户中有516个使用HOMS系统和同花顺系统接入的主账户。对上述客户,华泰证券未按要求采集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未能确保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读性,未采取可靠措施采集、记录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的信息。证监会处罚结果如下:一、对华泰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235,275.00元,并处以54,705,825.00元罚款; 二、对胡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三、对陈栋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因复制指数被动持有。

4、广发证券(股票代码000776)

2015年9月12日,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通知,涉嫌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2014年9月,广发证券对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HOMS系统(以下简称HOMS系统)开放接入。同年12月,广发证券上海分公司对该系统开放专线接入,2015年5月19日,专线连通。2015年3月30日,广发证券上海分公司为上海铭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系统(以下简称铭创系统)安装第三个交易网关。对于上述外部接入的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广发证券未进行软件认证许可,未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有效管理,对相关客户身份情况缺乏了解。证监会决定处罚如下:一、对广发证券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805,135.75元,并处以20,415,407.25元罚款; 二、对王新栋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三、对林建何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四、对梅纪元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五、对周翔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因复制指数被动持有。

5、长江证券(股票代码00078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认为公司在开展研究报告业务时,存在内部控制不完善的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湖北证监局责令公司在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期间,每3个月对公司研究报告业务增加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湖北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关于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16]3 号):

公司作为武汉四方交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物流)2014 年中小企业私募债项目的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按照《四方物流 2014 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因复制指数被动持有。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4.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4.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及基金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3、《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2季度报告》。

8.2 存放地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8.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站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9日

2016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6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