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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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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6-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7月17日。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截止建仓期结束,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任职日期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填写;证券从业年限以从事证券业务相关的工作时间为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原则,并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流程,在授权、研究、决策、交易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严格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实现持有人利益的最大化是本基金管理的核心思想,并将此原则贯彻于基金的运作始终。本基金运用指数化投资策略,通过控制股票投资权重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成份股自然权重的偏离,有效控制跟踪误差,为投资者提供投资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一个有效工具。

上半年我国整体宏观经济运行平稳,二季度部分经济指标出现回落,包括民间投资、下游消费等,反映国内中长期仍处在“三期叠加”阶段。展望三季度,宏观经济有望延续平稳增长,PPI在大宗价格阶段回暖下降幅持续收窄,CPI在生猪存量回升、蔬菜季节性消除后将维持在较低水平,同时外围国际环境不确定性增加,英国退欧的谈判、美联储加息的反复以及周边军事动荡都会对国内的带来一定影响,但国内促改革、稳增长的政策基调仍将延续,货币政策将保持松紧适度、灵活调整,财政政策有望继续加码。证券市场方面,经过二季度外围不确定带来的动荡,在改革预期升温、流动性边际改善的整体环境下,三季度市场行情值得期待,大盘估值仍处中等偏低水平,具备较好的长期价值。板块结构方面,看好改革受益、创新驱动、业绩稳定的行业和板块。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4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0%。

4.5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积极投资部分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积极投资部分的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海通证券

2015年9月10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73号),拟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653,000元,并处以85,959,000元罚款。

2、华泰证券

2015年9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72号),拟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235,275.00元,并处以54,705,825.00元罚款。

3、广发证券

2015年9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71号),拟对公司采取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805,135.75元,并处以20,415,407.25元罚款。

4、方正证券

9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74号),拟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717,089.13元,并处以17,434,178.26元罚款。

5、兴业证券

2016年6月12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沈稽查调查通字16005号),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本基金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采取指数化投资策略,紧密跟踪标的指数。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积极投资部分的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报告期发生的配对转换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二)《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五)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rtfund.com查询。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9日

2016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6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