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6-04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11名,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为广发资管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资管”)持续满足风险控制指标的监管要求,根据该议案,对广发资管提供新增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30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其中:25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止;5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期直至其净资本能够持续满足监管部门要求止。
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监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广发资管的实际经营情况而决定终止该项净资本担保承诺。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6-04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承诺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支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资管”)持续满足风险控制指标的监管要求,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广发资管新增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30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
2、董事会审议担保承诺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6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为广发资管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议案》,以11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本次担保承诺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广发资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14年1月2日
3、注册地点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85
4、法定代表人
张威
5、经营范围
证券资产管理
6、注册资本
10亿元人民币
7、广发资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发资管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2.52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3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9.19亿元人民币;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3.17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8.9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6.74亿元人民币。
截至2016年3月31日,广发资管资产总额25.34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6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1.70亿元人民币;2016年1至3月实现营业收入4.39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3.3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50亿元人民币(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或有事项:广发资管没有为关联方或第三方进行资产担保、抵押、质押等或有事项。
三、担保承诺协议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对广发资管提供新增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30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其中:25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止;5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期直至其净资本能够持续满足监管部门要求止。
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监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广发资管的实际经营情况而决定终止该项净资本担保承诺。
五、累计担保承诺情况
本次担保承诺生效前,公司对广发资管提供的净资本担保承诺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本次担保承诺生效后,公司对广发资管提供的累计净资本担保承诺最大金额为4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1%。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事项及逾期担保事项。
六、本次担保承诺对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影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规定(2012年修订)》的规定,“对控股证券业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承诺”按照担保承诺金额的100%扣减净资本。因此公司对广发资管提供的担保承诺金额,将按100%的比例扣减净资本。根据公司测算,按照30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承诺后,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仍符合监管要求。
七、备查文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