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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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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6-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6-032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的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票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押的具体情况

深圳金信安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4,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9%),质押给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壹年,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7月19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7月18日。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上述质押已在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仍由原股东深圳金信安行使。

深圳金信安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主要用于补充其营运资金等。深圳金信安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到期后深圳金信安将以其自有资金偿还。另外,深圳金信安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流通股不低于13,673,049股托管至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专项用于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股票补仓,未经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意,不对外质押或卖出。

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深圳金信安累计质押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8,333,0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5%,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4,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9%。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