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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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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6—033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秦顺东先生因事不能亲自到会,已委托董事贾介宏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6年度配电网节能业务投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配电网节能业务计划投资118811.05万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增加2016年度配电网节能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16-034号公告)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张波、余兵、秦顺东先生三位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签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16-0 35号公告)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张波、余兵、秦顺东先生三位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新增配电网节能业务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增加201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

因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新增配电网节能业务,致使审计业务范围增加,拟增加201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20万元,总额为56万元;拟增加2016年度内控审计费用6 万元,总额为18 万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见附件1)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范围>的议案》(见附件2)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2016年度配电网节能业务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公司2016-036号公告)

决定于2016年8月9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除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

附件2: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范围》修订前后对照表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范围》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除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司编号:2016—034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6年度配电网节能业务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经公司第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

●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完成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后,新增配电网节能业务,为满足新业务生产运营的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交易合同内容

(一)公司与国家电网公司下属各省级电力公司签订EMC(能源管理合同)关联交易合同

1、公司已分别于2013、2015年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及下属单位签订《山东配电网节能与提高电能质量改造项目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EMC(合同能源管理)关联交易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18872.05万元,收益分享期均为5年。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执行该合同,预计2016年实现回款17278.04万元。

2、公司已于2014年与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所属兰州、白银地市公司签订《甘肃配电网节能与提高电能质量改造项目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EMC(合同能源管理)关联交易合同,合同金额为878.5万元,收益分享期5年。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执行该合同,预计2016年实现回款175.7万元。

3、公司已于2014年与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及下属单位签订《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及电能质量提升项目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EMC(合同能源管理)关联交易合同,合同金额为87003.68万元,收益分享期8年。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执行该合同,预计2016年实现回款10875万元。

4、公司已于2014年与国网重庆大足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重庆大足供电公司综合降损节能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EMC(合同能源管理)关联交易合同,合同金额为2414万元,收益分享期4年。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执行该合同,预计2016年实现回款603.5万元。

5、公司已于2014年与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供电公司签订《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供电公司节能改造项目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EMC(合同能源管理)关联交易合同,合同金额为118424.6万元,收益分享期7年。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执行该合同,预计2016年实现回款8459万元。

6、公司已于2014年与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及下属单位签订《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电网节能改造及提高供电可靠性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EMC(合同能源管理)关联交易合同,合同金额为24272.11万元,收益分享期7年。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执行该合同,预计2016年实现回款163万元。

7、公司已于2015年与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及下属单位签订《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电网节能改造及提高供电可靠性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EMC(合同能源管理)关联交易合同,合同金额为98893.92万元,收益分享期8年。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执行该合同,预计2016年实现回款3553万元。

(二)根据业务开展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与国网甘肃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国网山东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国网重庆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供电公司分别签订运维服务采购关联交易合同,合同总额约18638.7万元,预计2016年支付2551.24万元。

(三)根据业务开展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与国网(北京)节能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咨询、设计及综合节能服务管理系统采购合同,合同总额约17480万元,预计2016年支付12608.25万元。

(四)根据公司业务开展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与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签订综合节能服务、施工总包等关联交易合同,合同总额约226776万元,预计2016年支付19211.1万元。

(五)根据业务开展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签订施工总包、技术服务、委托加工生产、设备等关联交易合同,合同总额约62613.14万元,预计2016年支付3575.741万元。

(六)根据业务开展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与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签订委托代建、监理服务采购关联交易合同,合同总额约763.5万元,预计2016年支付208.7万元。

(七)公司2015年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山东配电网节能与提高电能质量改造二期项目《厂房租赁合同》,合同金额164.3263万元,合同期4个月,2015与2016年各支付一半,本合同已支付完成。

三、关联方关系介绍

四、关联方介绍

1、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成立于1991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蒋斌,工商注册号为370000018047188,注册地址为济南市经二路150号,注册资本金1786000万元,经营范围(主营)为电网经营、电力购销;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建设、施工、修造、调试及工程总承包,报纸出版业务。

2、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成立于1990年02月17日,法定代表人李明,工商注册号为620000100000292,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8号,注册资本326670万元,主营业务:电力生产供应;发电厂和输变电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建筑安装(限分支机构经营)、调试、制造、器材购销;承包国内外电力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提供劳务、物资设备、科研技术;本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仪器设备、黑色及有色金属制品、化工产品、建材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和“三来一补”业务;各项电力工程项目的业务咨询、培训和评估。

3、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成立于1988年12月25日,法定代表人尹积军,工商注册号为100000000037908,注册地址为南京市上海路215号,注册资本4163458.83万元,主营业务:统一经营公司所属或接受委托经营的发电厂、江苏境内电量购售业务,操办电力建设项目,从事与电力工业有关的规划、设计、研究、咨询、实验、修造、电力器材销售,经营与本企业生产、科研相关的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力人才交流、信息服务、电力专用通信、信息网络及设施的经营、技术改造、工程建设,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分支机构经营),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国网重庆大足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19日,法定代表人杨作祥,工商注册号为915002257562253062,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360号,注册资本20634万元,主营业务为国有资产电力项目投资经营,电力工程设计、施工、修造、监理、承包,电网经营,电力生产与购销,电力设备加工制造、调试修校,科技开发、技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办)。

5、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2月16日,法定代表人田博,工商注册号为91110000590661254U,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32号,经营范围为输电;向河北省唐山市、廊坊市、秦皇岛市、承德市、张家口市行政区域供电(供电、供水业其他许可有效期至2032年11月25日);以下内容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服务;向河北省唐山市、廊坊市、秦皇岛市、承德市、张家口市行政区域输电、供电;主办《华北电业》杂志(期刊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主办《华北电力报》(报纸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投资及投资管理;电力购销及交易服务;销售输变电设备;电力设备的运行、维修;企业管理;电力技术人员培训;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代理;利用自有《华北电力报》发布广告;利用自有《华北电业》杂志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成立于1993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于金镒,工商注册号为360000010005014,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湖滨东路66号,注册资本金432016万元,经营范围为电力供应,电力生产,普通机械,仪器仪表,电力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检修,电力信息通信服务,人才交流服务,电力工程设计与施工,运营维护及相关配套服务,电子设备销售,节能诊断、咨询、设计、研发,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等。

7、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陈修言,工商注册号为350000100023689,注册地址为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7号,注册资本金412000万元,经营范围福建省行政区域电力电量趸售、直供;电力设施修、试(限分支机构经营);电网规划、投资、建设管理、经营管理及运行维护;电力生产,电网调度与管理;电能交易服务;电力技术开发、服务、业务培训、信息咨询;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电能、电力技术咨询与服务;电力工程设计,电力工程造价咨询,电力工程设计标准及建设定额研究,客户服务,电力信息通信的建设、运行、维护(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8、国网山东节能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2月,法定代表人为辛卫东,工商注册号为91370100568115644H,注册地址为济南市市中区泺源大街229号金龙中心东楼11层1106室,注册资本金14150万元,经营范围为能源审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保技术研发、推广、服务、咨询;节能环保工程施工、维护,机电设备工程;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的制造、销售、维护、技术服务;电力设备批发、零售;电工器材、电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照明器具的生产、销售、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系统维护;电热取暖器的生产、销售。

9、国网甘肃节能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王维洲,工商注册号为91620000MA729XLF7M,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648号,注册资本金800万元,经营范围为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研发、应用、推广;节能诊断、能源审计、节能评估、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工程设计、节能工程施工、节能工程及设备安装调试、节能项目运行;环境监测、节能减排监测控制。节能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培训。兼管业务:新能源并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

10、国网重庆节能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戴卫,工商注册号为500000000010126,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20号,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及相关项目投资,节能方案设计、咨询服务,节能设备研发、改造、安装、租赁及销售,从事建筑相关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11、国网(北京)节能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法定代表人李长海,注册号110115000280836,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林校路60号,注册资本金1990万元,经营范围为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工程咨询;工程设计;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零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12、南京南瑞集团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奚国富,工商注册号为320191000002840,注册地址为南京高新开发区D11栋,注册资本金8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电力及其它工业控制设备、电力信息技术应用系统、计算机网络及综合信息资源管理系统、电力系统仿真分析系统、计算机及配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子及信息产品、通信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出口;高电压计量、试验及系统安装调试工程;所属企业自研、自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备件进口;承包境外电力系统自动化与水利电力测控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节能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资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冷俊,工商注册号为411000100011419,注册地址为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注册资本金3190395000元,经营范围为电力装备、信息、环保、矿产品、轨道交通、房地产高新技术行业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商贸(涉及许可项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是由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配电网节能业务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之间关联交易所形成的,有利于公司配电网节能业务持续经营,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合理的。交易将对公司新业务的开展产生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张波、余兵、秦顺东先生三位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其他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本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配电网节能业务正常运营和持续经营的需要,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是由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节能配电网业务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之间关联交易所形成的,有助于节能配电网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司编号:2016—035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日常关联除外)共0次。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电力”)及下属单位、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电力”)、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电力”)下属正定、宁晋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正定、宁晋项目”)签署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及电能质量提升项目及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市场价格,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公司拟与福建电力、甘肃电力、河北电力分别签署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约定公司为关联方配电网实施提高电能质量及综合节能改造。其中:

1、福建(二期)项目:公司为关联方投资建设非晶合金型及S13型节能变压器、低压台区无功补偿装置、10kV线路柱上无功补偿装置,本项目合同总额约88844.4万元,公司预计投资为 57175.23 万元。本项目建设期约16个月,自项目验收之日起,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以节电量收费方式向关联方回收投资费用,收费期限为8年。

2、甘肃(二期)项目:公司为关联方投资建设35千伏变电站无功补偿设备、低压台区无功补偿装置,建设能效管理平台1套,本项目合同总额为3802万元,公司预计投资为2586.41万元。本项目建设期约10个月,自本节能改造项目验收之日起,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以节电量收费方式向关联方回收投资费用,收费期限为5年。

3、河北正定、宁晋项目:公司为关联方投资建设低压台区无功补偿装置、非晶合金型变压器、10千伏线路无功补偿设备,改造10千伏线路,建设能效管理平台,本项目合同总额约5136.9万元,公司预计投资为3353.9万元。本项目建设期约12个月,自本节能改造项目验收之日起,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以节电量收费方式向关联方回收投资费用,其中河北正定项目收费期限为5年,宁晋项目收费期限为6年。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陈修言,工商注册号为350000100023689,注册地址为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7号,注册资本金412000万元,经营范围福建省行政区域电力电量趸售、直供;电力设施修、试(限分支机构经营);电网规划、投资、建设管理、经营管理及运行维护;电力生产,电网调度与管理;电能交易服务;电力技术开发、服务、业务培训、信息咨询;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电能、电力技术咨询与服务;电力工程设计,电力工程造价咨询,电力工程设计标准及建设定额研究,客户服务,电力信息通信的建设、运行、维护(限分支机构经营)。

2、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成立于1990年02月17日,法定代表人李明,工商注册号为620000100000292,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8号,注册资本326670万元,主营业务:电力生产供应;发电厂和输变电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建筑安装(限分支机构经营)、调试、制造、器材购销;承包国内外电力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提供劳务、物资设备、科研技术;本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仪器设备、黑色及有色金属制品、化工产品、建材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和“三来一补”业务;各项电力工程项目的业务咨询、培训和评估。

3、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成立于1989年11月20日,法定代表人刘克俭,工商注册号为91130000104321300A,注册地址为石家庄市富强大街32号,注册资本545210万元,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销售及交易服务;电力生产、建设的物资供销、电力科研、试验、咨询;自有设备租赁;省电力系统人员技术培训;自有房屋租赁;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民用工程设计,施工(限其全资分支机构经营),粉煤灰的综合利用;《河北电力报》出版发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设计、制作、发行《河北电力报》国内广告业务;住宿(限分支机构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中餐(限北京办事处经营)、食堂(限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在许可证范围内经营);电力通信、电力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施工、技术服务及相关设备的租赁、销售(限信息通信分公司经营);节能技术咨询服务;会议服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交易价格

1、福建(二期)项目:本项目合同总额为人民币88844.4万元;

2、甘肃(二期)项目:本项目合同总额为人民币3802万元;

3、河北正定、宁晋项目:本项目合同总额为人民币5136.9万元。

(二)结算方式

1、福建(二期)项目:收费每半年双方结算一次 ;

2、甘肃(二期)项目:收费每季度双方结算一次 ;

3、河北正定、宁晋项目:收费每季度双方结算一次 。

(三)项目期限

1、福建(二期)项目:本合同收费期限为8 年。自本节能改造项目验收之日起,至8 年后止 。项目建设期为16个月;

2、甘肃(二期)项目:本合同收费期限为5 年。自本节能改造项目验收之日起,至5年后止。项目建设期为10个月;

3、河北正定、宁晋项目:正定项目合同收费期限为5年,自本节能改造项目验收之日起,至5 年后止。宁晋项目合同收费期限为6年,自本项目验收之日起,至6 年后止。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四)节电量分享方式

1、福建(二期)项目

节电量收费分享期内,关联方按照如下方式向公司支付该项目产生的节电量费用:

(1)合同期限内,公司分享节能效益的100%,项目运行维护费用由关联方承担。

(2)收费依据

收费主要项目:节电量产生的节能效益;

能源费用计算依据:依据第三方评估的节电量,电价0.622 元/千瓦时。

节电量收费计算方法为:节电量×电价。

2、甘肃(二期)项目

节电量收费分享期内,关联方按照如下方式向公司支付该项目产生的节电量费用:

(1)合同期限内,公司分享节能效益的95%,项目运行维护费用由公司承担。

(2)收费依据

收费主要项目:节电量产生的节能效益;

能源费用计算依据:依据第三方评估的节电量,电价 0.55 元/千瓦时。

节电量收费计算方法为:节电量×电价。

3、河北正定、宁晋项目

节电量收费分享期内,关联方按照如下方式向公司支付该项目产生的节电量费用:

(1)合同期限内,公司分享节能效益的95%,项目运行维护费用由公司承担。

(2)收费依据

收费主要项目:节电量产生的节能效益;

能源费用计算依据:依据第三方评估的节电量,电价 0.62 元/千瓦时。

节电量收费计算方法为:节电量×电价。

(五)所有权和风险分担

1、在合同期内,非关联方原因导致的本合同项下的设备损坏由公司负责更换并承担费用。

2、在本合同到期并且关联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由公司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简称“项目财产”)的实物管理由关联方负责,纳入关联方日常管理体系,所有权属于本公司。合同期满后,公司应将本合同项下的资产全部无偿移交关联方,并保证设备良好,满足运行要求。

3、项目财产的所有权由公司移交给关联方时,应同时移交本项目继续运行所必需的资料。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需要本公司的相关技术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公司应当无偿向关联方提供该等授权。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涉及第三方的服务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该等服务和授权的费用由关联方承担,在同等期限下,不能超过公司支付给第三方的该等服务和授权的费用金额。

4、项目财产的所有权不因关联方违约或者本合同的提前解除而转移。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是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交易定价切实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将会对公司新业务的开展产生积极影响。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张波、余兵、秦顺东先生共三位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其他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本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配电网节能业务正常运营和持续经营的需要,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是由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节能配电网业务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之间关联交易所形成的,有助于节能配电网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公告编号:2016-036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9日 11点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1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9日

至2016年8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已于2016年7月21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及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的股东大会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否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8月5、8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办公楼13楼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代理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附后)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联系人:蔡彬、刘潇

联系电话:023—72286777、72286349

联系传真:023—72286349

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

邮政编码:408000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6—03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五次监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董建忠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

因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新增配电网节能业务,致使审计业务范围增加,同意增加201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20万元,总额为56万元;同意增加2016年度内控审计费用6 万元,总额为18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除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