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6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40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准备有关材料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