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9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7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镇工业集中区西区人民南路8号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符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长范建刚、董事赵金元、独立董事陆建忠、独立董事程木根、独立董事杨建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范叙兴、监事朱群芬,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3、董事会秘书和其他2位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设立中巴能源投资(苏州)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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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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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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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关联股东范建刚、范立义、范岳英、杨俊对第1项议案回避了表决,其合计所持的642,365,0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和特别决议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廖筱云、丁含春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确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