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16-034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处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145号,以下简称“监管函”),主要内容如下:
“2016年4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称,2016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亏损518万元至841万元。2016年7月19日,你公司披露《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上述公司业绩预计修正为亏损150万元至350万元。
你公司上述业绩预计修正滞后的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7条、第11.3.3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2016年7月22日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一、公司未能在7月15日之前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大通仪表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上海威尔泰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器仪表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大通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仪表”)75.7%的股权以双方约定的价格1500万元转让给大通仪表自然人股东黄河先生。2016年上半年,公司积极推进上述股权转让工作的进展,并于6月中旬收到了受让方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详情可参阅公司分别于2016年6月21日、7月7日发布的《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大通仪表股权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031)。
根据初步测算,本次股权转让将影响当期损益约457万元,对于公司半年度业绩影响较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认为上述损益的确认需要履行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于相关部门及人员未能及时完成相应资料的准备和签署,又未事先进行充分沟通,大通仪表未能在7月15日之前获取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的受理回函,因此导致了公司本次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的滞后。
二、整改措施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对监管函中所列问题提出了以下整改措施:
1、针对本次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滞后事宜,董事会再次强调了公司各部门需及时了解并确定相关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严格遵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该类情况再次发生。
2、切实加强公司内部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尤其是加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部、内审部及投资者关系部之间的工作联系,确保重要信息的及时传递与沟通。
3、组织公司相关部门主要人员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认真学习。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增强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