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重大投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16-051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重大投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重大投资事项,拟以增资的方式对LED行业的中国境内其它公司进行投资,预计投资金额在人民币5-15亿元左右,并聘请了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为投资事项提供法律、财务服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木林森,证券代码:002745)自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下午13:00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投资事项的停牌公告》(2016-048)。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全力推进该投资事项的相关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停牌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16年7月22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明确后,公司将通过指定媒体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