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6-098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6年7月14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6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蒋锡培、张希兰、蒋华君、卞华舵、蒋国健、汪传斌、武建东、蔡建)。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99号)。
1. 修改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增加股东权利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修改监事会相关条款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算。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蒋锡培先生、张希兰女士、蒋华君先生、蒋承志先生、汪传斌先生、蔡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杨朝军先生、武建东先生、蔡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位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公司业务或是相关领域的杰出专家,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综合素质高,沟通能力强,他们均具有开阔的全球视野和实战经验,对公司运营中的重大事项能够提出专业意见,认真履职,促进公司快速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经审阅候选人简历及相关资料,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关于全资子公司远东复合技术为远东电缆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远东复合技术为远东电缆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00号)。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蔡道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691号),公司已于2016年7月7日完成了配套募集资金之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事项。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向银行申请设立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后及时与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部签订四方监管协议,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通过增资方式用于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至6.5万组动力及储能锂电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101号)。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锡培,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高级经济师。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中共十六大代表,江苏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江苏省第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亚洲制造业协会副会长,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公益事业促进会副会长,中国国际跨国公司促进会副会长,江苏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江苏省光电线缆商会会长,远东大学校长,远东慈善基金会名誉理事长,CCTV十大经济年度人物。截至目前,蒋锡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67,45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希兰,女,汉族。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局副主席,无锡远东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副会长。截至目前,张希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蒋华君,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圣达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水木源华董事长,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首席执行官,无锡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中国能源学会副会长、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理事,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副理事长,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理事,江苏省工业经济联合会、江苏省企业联合会、江苏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截至目前,蒋华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2925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蒋承志,男,汉族,1986年5月出生,硕士。曾任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现任远东控股集团董事、董事局秘书,安徽电缆董事长,艾能电力董事长,宜能电气董事长,远东福斯特董事长,远东材料交易中心董事长,江苏省青年商会副会长、无锡市青年商会常务理事、宜兴市青年商会副会长。截至目前,蒋承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子女;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汪传斌,男,汉族。195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教授级高工。曾任合肥电缆厂副厂长,安徽绿宝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远东电缆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资深副总经理兼电缆产业首席技术官、首席质量官,教授级高工,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裸电线标准化技术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线电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截至目前,汪传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000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蔡栋,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本科。曾任株洲长江宝饰有限公司总经理,株洲长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亚洲锂电”产业联合会副会长、宜春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理事长、中国电池百人会副理事长。截至目前,蔡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朝军先生,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管理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经管学院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证券金融研究所所长。受聘为上海市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金融组专家、上海证券交易所兼职高级研究员/博士后导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导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评审专家、清华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专家、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投资顾问、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评价业务专家评估工作组专家。在金融领域,已发表文章一百二十多篇;承接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八项, 省部级科研项目十多项,企事业单位咨询项目三十多项;目前兼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优化发展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研究”首席教授。截至目前,杨朝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武建东先生,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无党派人士,本科,教授,研究员,国际著名能源专家。曾任中国科学院科学时报首席经济学家,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智能能源研究组组长,国家十二五能源重大规划中国智能能源网发展模式和实施方案课题组组长兼首席专家,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电力体制改革研究组组长,深化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绿皮书主编,北京黄金交易中心首届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国际智能电网联盟理事,中国科协中国智慧能源创新发展战略课题研究组组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约研究员,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客座研究员,中国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首席经济顾问,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能源系统专业委员会顾问,新华指数有限公司高级顾问,沈阳能源互联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名誉理事长等。截至目前,武建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蔡建先生,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民主促进会会员,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江苏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江苏公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民进江苏省委第九届经济与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截至目前,蔡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6-099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1、 修改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蔡道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91号)的核准,2016年6月,公司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6,363,636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99,999,996.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256,363.64元(其中,承销费用人民币18,000,000元,新增股份登记费用人民币136,363.64元,验资费用人民币12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1,743,633.16元。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收到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汇缴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认购款,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800万元和财务顾问费人民币900万元后合计人民币1,172,999,996.80元。2016年7月1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16]B100号)。2016年7月7日,公司配套募集资金之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082,989,110股变更为2,219,352,746股。现需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原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2,989,110元。
现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19,352,746元。
原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082,989,110股。
现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219,352,746股。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增加股东权利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持续发展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需对公司章程中股东权利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章程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现修订为: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股东在符合《公司法》和本章程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下述标准可享有董事会席位:
■
(四)股东在符合《公司法》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连续6个月持股比例达到2%以上,且承诺在未来连续36个月内持股比例不低于2%的,可享有监事会席位1名。
(五)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七)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修改监事会相关条款
原章程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长主持。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现修订为: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长主持。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监事长主持,副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原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不少于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现修订为: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不少于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副监事长1人。监事长和副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监事长主持,副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6-100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远东电缆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电缆”)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1,633.41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远东电缆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信贷业务,信贷额度为人民币11,633.41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远东复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复合技术”)以其房产土地对该项信贷业务提供抵押担保。
201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张希兰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缆附件、电缆用材料、电力电气、电工器材的制造、销售;电缆盘加工、销售;电线电缆制造工技能等级鉴定;贵金属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远东电缆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为远东电缆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远东电缆、复合技术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1,633.41万元
担保期限:36个月
抵押物情况:远东复合技术位于宜兴市高塍镇天生圩的房地产,其中土地使用权证号码为:宜国用(2006)字第000157号;房产证号为宜房权证高塍字第JD000743号、宜房权证高塍字第JD000744号。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申请信贷是为了满足远东电缆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远东电缆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远东电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远东电缆具有管控权,不会对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35,033.41万元(包括本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额),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6.52%,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智慧能源 公告编号:2016-101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8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8日
至2016年8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6年7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00,1.01,1.02,1.0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00-4.03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16年8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智慧能源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16年8月3日下午17:00时以前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丽
电 话:0510-87249788
传 真:0510-87249922
邮 编:214257
邮 箱:87249788@600869.com
(二)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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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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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6-102
债券代码:136317 股票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股票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6年7月14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6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许国强、蒋承志、陈金龙、毛建强、陈静)。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建议由蒋国健先生、吕强先生、朱柯丁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推荐,由陈静女士、陈金龙先生担任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03号)。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算。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1. 蒋国健,男,汉族,197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无锡远东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远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上海三普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宜兴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截至目前,蒋国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兄弟的子女;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 吕强,男,汉族,1974年12月出生,硕士。现任北京水木源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常务理事,张家港智能电力研究院副院长。截至目前,吕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 朱柯丁,男,汉族,1980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曾任上海协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现任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上海市青年联合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上海黄浦区打浦桥商会会长。截至目前,朱柯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6-103
债券代码:136317 股票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股票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于2016年7 月20日在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审议,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与会职工代表选举陈静女士、陈金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1.陈静,女,汉族,197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曾任复合技术总经理工作部副部长,远东电缆国际业务部部长,公司高级总监兼远东电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资深总监,江苏省苏商发展促进会副会长,中国国际商会无锡商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无锡市支会副会长。截至目前,陈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子女的配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 陈金龙,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曾任远东电缆开发服务处处长助理,产品调配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市场营销总监,市场营销总部部长助理、市场营销总部总经理助理、市场营销总部副总经理、资深总监兼远东电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高级顾问,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副理事长。截至目前,陈金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